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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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中(高三作文/700字)
老实说,我一直很欣赏我自己,因为尽管我没有长得像周杰伦那么帅,也没有周润发的魅力,不似盖茨般的富有,更不俱备乔峰的武艺高强豪情万丈,可是我有一批可以肝胆相照的好兄弟,还有一些美其名曰好友的女孩,然而最令我自豪的是我很有才华。
我会写诗,我也写过很多。有散文版的,有仿古版的,我都将它们通通列在一个笔记本上面,那作为我的个人文摘。一个才华横溢而又很无耻的人才。
然而写诗词并非我的本意,我原是想根据周围的一些事来捕捉心中的一些灵感,再写出一些小文章或歌来抒发我的感慨,生活也很眷顾我,往往让我有感慨可抒,可往往写了开头后,便再难下笔,也许是天意,让我无法成为一个散文家吧!于是我又好无奈地去把它们续写成一首首诗词。
当然,我写那些东西。也不仅仅是为了“抒情”,也有一部分是为了娱乐。甚至还有一部分,就是在胡扯。后来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恶心,可有人不觉得,那是我的一个铁竿笔友,她叫佟雨,之所以说她是笔友倒不是我们相隔千里之外,而是她平时也喜欢写一些东西来自嘲自解。又因为我们是同桌,所以我们很快便成了笔上的“生死之交”,每每有新的作品出炉,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给对方过目。结交了佟雨我的草稿纸用得快了很多。确切的讲应该是佟雨给了我很多灵感。我们互相交流生活中的事,也常常为对方解决一些学习和生活上的压力,这么说吧!别人不知道的肯定认为我们是亲兄妹。
因为佟雨的来到,我那个笔记本渐渐得厚了起来,原来对那些东西很抱信心的我后来却突然有了一种担心,一种在外人看来似乎多余的担心。那天我看到佟雨在撕她的一个本子,那个对她来说是最为珍贵的本子,之前听佟雨说那上面都是她的日记,还有九首她最喜欢的散文诗。可那天我问她为什么撕了,她却默不作声,直到事后才告诉我,“那些东西没用了,”从那以后,我便常常怀疑这些无所事事时所写的东西是否真地能陪我走过整个高中。
【二】:高中(高二作文/1000字)
暂别了条条紊紊的生活,意念像得到解放的洪水,四散流淌。然后,在酷热的夏日中,蒸发,消失。
班主在最后一天继续和我们一起分享着感动。在他一再拒绝的情况下,我们还是给他买了一辆自行车。为的是以后他家访可以不用和别的老师借。叶威被他教了两年,在喋喋不休的争论后,最后选择民主投票表决要买大的还是小的时候,他细心地一笔一画记录着全班同学的意见。
他在讲台上讲了一节自习课,我们收获了一节自习课的感动。不是讲课,算是这一年陪我们风吹雨打的总结。聊他在大学的惊心动魄,谈他的成长,说他的人生哲理。而他最念念不忘,最希望我们能记住的只有一句话:知耻而后勇。不管是高三,还是以后在社会中。在第一次月考全军覆灭的时候,他说过这句话。他还记得,我也没忘。一直记在数学书上,翻到的时候就停下看看。那次他是为了激励我们更好更勇敢的走下去。
有人说:十二班因为某个人而团结,或许没错。而他我不想提。我们班的团结的原因就是闭口不提他。
很认真,每个人都在听。一节课的时间很短,听到的却很多。再等到下课铃响的时候,才感悟高二这一年已经不了了之地结束了。开学第一天,我们对望着彼此陌生的面孔,有点羞涩,一点懵懂。日久生情,临别时脸上和眼神都透露着依依不舍。然而最大的遗憾就是因为匆匆忙忙的结束,来不及合影留念。昨晚问同学有没有照相,都说没有或者很少。或许是没人想到,或许是想到不说,或许是真的不想在高二留下些许记忆。悲的喜的,留在脑海当成记忆。
小七在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里说:时光断裂的声音,成为了永远回声。我努力地掩藏过去那些不值得回忆的记忆,想把它们都变成几百万光年以后的回声。等到回声传到我耳边的时候,我再慢慢地回忆。开始时不时预想那会演绎许多感动和故事的高三。疯狂的憧憬那栋空荡荡的教学楼在我们加入之后会变得何等喧嚣。那些之后之后的事情,先不敢预想。空想往往很美好,但现实容不得半点虚假。自己想的东西在现实中变了味,只会让自己更猥琐。
还有一年的时间打造自己,而一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自己沉没。可能距离梦想还有点远,但只要不是遥不可及,就可以努力。等到了高考再回首,会觉得一年的时间很短。短得几乎没有做过什么就已经结束了。
为高三选了一首主打歌:盖被。歌手:许美静,专辑名:快乐无罪。歌词充满力量。里面有一句非常喜欢:一生中难免常会有不如意,道路太平坦会失去了勇气。这句话很想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塑造人物的性格,曲折的人生会更加有意义。高三在我眼中注定会不平凡。所以先选了一首觉得不平凡的歌,陪伴我度过一切未知的高三。
一位高三的同学高考完后,在QQ上说:毕业了,要创业。这算是90后张扬的性格吧,毕竟创业可不是一般的容易啊。以后的路我还不敢想,一步一步走好眼前的路先说。现在的形势由不得自己任性。学习之余的事还得是学习。要毕业早了点,要创业也早了点。总之会因为某种不确定因素而改变。
高二结束,做好准备,迎接高三。
【三】:高中(高二作文/1000字)
夏羽认识风子的时候,正在谈一场看不见任何希望但还在坚持的恋爱。风子其实是夏羽的男朋友泉的好朋友,在见到风子之前,夏羽已从泉口中对风子有了不少了解。
风子对绿色军营有着无比狂热的向往。于是,在他十七岁时,他那个宠爱他的老爸自费把他送到了G市的一所军校。后来,他就认识了泉,再后来,他们开始了用他们的话形容就是“堕落、颓废、令人作呕”的军校生活。
夏羽在一个周末到G市看望泉。夏羽和泉站在天台上,平淡自然,毫无动人之处的说着话。天台上挂满的军装滴答滴答的滴着水,留下空洞的余音。夏羽面对着一个血红的黄昏。泉对于她的突然出现并没有表现出惊喜,在泉眼中,她看不到爱和鼓励,她甚至觉得,泉一直在回避她的注视。他的表现是任何一个朋友出现都会有的自然罢了。夏羽极轻极轻的叹了口气,但这叹息却似乎是从身体的某个隐秘部位慢慢扩散开来的,带着极强的渲染力。夏羽一直在考虑要不要结束这种毫无希望的等待。但她没有勇气,因为,放不开的那个人是她。她又叹了口气,继续沉默着。
风子就在这时候提着一桶衣服出现了,他踩着极慢极慢的类似梦游一样的步子,每一步你都觉得他要停下,但是事实上他又一直不停的在走,脸部是忧郁到没有表情的表情。
当他经过夏羽和泉身边时,好奇的回头看了一眼夏羽,就这一眼,夏羽知道了他就是那个只有十七岁的风子,他脸上那种孩子般的好奇出卖了他,也令夏羽一下子接受了他。她脸上泛出一抹不自觉的会心微笑。她知道,泉跟他形容过自己,一个固执的跟头牛一样在追泉的女孩,一个明知不会有结果但还是不断付出的女孩。
后来,夏羽和风子谈起话来,风子的家和夏羽在同一个城市,而且还相隔不远。风子脸上渐渐有了笑容,这笑容令他与刚才越发不一样起来,一脸的孩子气。夏羽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家里的弟弟。
夏羽和风子就这么匆忙的见了一面。夏羽告别了泉,重新回到了自己的生活轨道。夏羽一回到S市,就开始有点后悔,应该邀请风子有空到学校来玩。她也承认,这种想法不排除自私的动机。因为泉来S市的可能性不大,尽管他一再的承诺过。但风子总是要回S市的呀!接近风子,感觉也可以接近泉一点。
夏羽怏怏的想着,在心里把自己埋怨了几次。但不知为何,她总有一种预感,一定可以和风子成为好朋友的。这是一种谁都无法解释明白的与生俱来的预感,她从来不怀疑这种预感的准确性。就如她从不轻视自己的梦境一样,她常常觉得,梦里的喜怒哀乐可能就是她人生总的一个个记忆碎片,带着她所不可知的戏剧性尖利的刺中她。而她,无处可逃也不会逃,她会安安静静的等待那致命的却也让她无比快意的一击。然后,满足她时时刻刻在想着的倒下的欲望。
这是她的宿命。夏羽比谁都清楚。
【四】:高中(高三作文/1000字)
昨日去了同学家里,夜里我们睡在三楼的房顶上,晚风呼呼地吹过,在我的耳边呼号着。虽是七月的天,夜里来了风,便不觉得热了,反而很冷很冷。夜里风呼呼地吹,地里的稻谷便卯足了劲和他一唱一和。
白天时候我去地里看了,金黄色的稻谷和成堆的稻草,在阳光下分外夺目。
听着听着,思绪便来了,怎么也睡不着了。
他们去了北京。是以期末考试前五十名的身份高高兴兴地去的。老师们说,他们将要考重点,他们是学校的骄傲,会为学校争光。于是他们去拜访名校,他们梦想在那里扎根,而我却独自乘车从城市去一个不知名的小地方,在那里难过和忧伤,祭奠自己已逝去的荏苒时光。
夜里,他们将载笑载言地拉着手,穿梭于首都的灯红酒绿,穿过他们如花的奋斗的时光,而我却只能企盼薄雾中我能看见几颗星星,告诉我明天依旧会有阳光。看不见清华和北大的挺拔和芬芳,我依然知道他们依旧在那个神圣的地方。我告诉自己,要唱着歌,走过生命中每一个地方。在心里唱着唱着,也就不再那么迷茫,却更加得忧伤。更加忧伤,也就更加认真地听水稻和庄稼高昂的歌唱。于是就不停地想。想着想着,便忽然觉得,自己便是一名农夫,在耕种自己的梦想。
依稀记得刚刚入学时我的快乐和执着,灿烂的微笑,昂扬的斗志和不可磨灭的力量。我幻想和期待着和小说中一样的美丽五彩追逐梦想的生活:纯洁的友谊,甚至和懵懂而羞涩的初春般的恋想。于是便在自己的田地里种下了稻秧。我一直坚信:我是最棒的。
然而当别人都在享受着这梦境时的甜蜜时,我却走向了孤独和彷徨。我一直都未曾忘记我的梦想,但似乎有时他们却离我那样得远。我一直都沉浸在青春淡淡的忧伤。我甚至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己和同窗,渐渐地,我变得平庸,变得迷惘。当别人都在用绚丽的色彩涂满自己青春的调色板时,我的心却不知去向,也没有人挽留。
我常常一个人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常常一个人听周杰伦他们歌里的悲伤......奇怪的是,我却更想找一个更孤独的地方,一个只有自己的地方。
曾经很厌恶非主流,厌恶他们颓废,没有理想;厌恶他们大眼睛,故意夸大自己的忧伤......
然而此时却忽然明白:我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非主流?被主流社会抛弃,自己独自走向彷徨。于是渐渐地学会看一些爱情小说,以前从未看过的书:那是的理由便是我有自己的理想。
此时却真正知道他们才真正活得真实,敢爱敢恨,血气方刚。
这天夜里,有一群人去了皇宫的殿堂,我独自被流放。不会后悔,只会觉得走的弯路多了,受的伤多了,自己才会更加珍惜,去收藏。
于是那些走过的和失去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将不再彷徨。
忽然想起一偏小说:《种上那块河滩地》。不管曾将多少风雨来过,也不管曾经多少次河水漫过田埂,只要最终能获得金黄。
在心里唱着歌,种上高中那一亩三分地。
同晚风和稻谷一唱一和,同梦想一唱一和,同心中的星星一唱一和。
种好高中那一亩三分地。
【五】:高中(高三作文/800字)
第一在种是成绩好又有自己另外梦想的人,他们一直在父母的意愿和自己的愿望之间徘徊。如郭敬明,他就一直在文科与理科之间徘徊,左手与右手也确实很难取舍这一种人的却很悲哀,他们一直很迷茫,一直在梦与现实中挣扎。
第二种人是成绩差,但却有一技之长(诸如跳舞、唱歌、画画、写作之类的)、有梦想的人,如韩寒,不过他与小四都已是功成名就之人。这一种人也很悲哀,他们不再是迷茫,而是迷失,他们一直在成功与失败的侥幸之间迷失自我。
第三种人是成绩差,又没有自己梦想的人。这一在种人最悲哀、最多。他们迷失得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他们终日无所事事,站在生命的浪尖上肆无忌惮地挥霍自己的青春,他们一直觉得自己是上天的弃儿,所以,他们自甘堕落,自己放弃自己,孰不知他们的人生还有一大半没走。
而我有许多朋友都是属于第三种的,是实话我真的为他们感到悲哀,所以,就一直想写些什么,其实也知道他们看了以后,也不会改变很多,但我还是写下了这篇小说,一方面,想让他们清醒一下。另一方面,也可以寄托一下自己的一直没能够完成的意愿。
说里钟尧与刘应的经历,有一部分是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有一部分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些人身上的,当然,大部分还是根据现实生活的种种所杜撰的。
其实我自己也很迷茫的,在写完这篇小说后,我就一直在问自己,我是属于哪一种呢?第二种还是第三种?抑或是介于两者之间?其实我一直很想像里面的钟尧一样。我情愿自己没有梦想,情愿只做一个父母、老师都喜欢的书呆子。可是,我做不到,既然在现实里实现不了,那么我就用手中的笔在小说里实现这个意愿好了。
最起初,这篇小说的名字是叫《高中,我们不再迷失》的,可是我的一些朋友看过之后说:我本来不迷失的,看了这个后我就真的迷失了。我笑着说:那是你以前迷失得不知道自己迷失了,现在清醒过来,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了方向。
不过,认真想想,这个名字也确实不太贴切,于是,就改成了现在这个名字,不过,改了以后,我想我就有写篇后记的必要了。
高中三年,确实是很容易迷失的三年。但是,我个人认为,不管你是怎样,只要你找到了你自己的方向,确立了自己的目标,然后,朝着这个方向,带着一往无回的气势前进,你就会发现这条跑道的终点就是你的梦想。
所以,
高中,我们不再迷失。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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