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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我最喜欢作文500字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作文500字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1
我最喜欢的人和我的感情很浓厚。从我来到这个美好世界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认识了。他非常的关心我,总是使我有着满溢的温暖。我们很少吵架,永远都在笑声中一起度过每一天。
他长得跟树木一样高大、雄壮。乍看之下很凶,好像会把人一口吃下肚。事实上,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总是帮助周围的每一个人。另外,他也很幽默,总是让身旁的'人捧腹大笑。由于他,我意外的了解到“人不可貌相”的道理。他是个非常勇于尝试的人,不管是多么困难的事,他总是坚持要自己解决。再工作方面也是一样,在难做的案子,他都会接下来。即使得到的报酬很少,甚至是赔钱,都改变不了他的心意。因为他认为这是一种荣耀。他就是这么与众不同。只要他一有空,就会马上来陪伴我,和我分享他儿时的小故事、教我做人处世的道理。我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小时候,我总是爬到他的身上,彷彿是一只黏人的无尾熊宝宝。我们有数不清的爆笑故事,其中,最令我们津津乐道的,是去年发生的:去年暑假,我们去外地玩。半路上,我们去“麦当劳”享用美食。我们点了很多食物,我点了一个“冰激凌”,而汤匙的顶端有个大洞。没想到,他竟然把汤匙当成吸管,用力一吸,却吸不到半口冰淇淋。当他正感到百思不解时,我已在旁笑得人仰马翻,勉强的吐出几个字:”那……那是汤匙!”他顿时恍然大悟,跟着我一起笑。
他很喜欢学习,始终秉持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我想要帮他上英语课和电脑等科目,弥补他儿时无法学习的遗憾。而这个神秘的人是谁呢?他是我最爱的爸爸。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2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不知何时,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笑猫日记一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杨红樱阿姨。主要要人物是: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笑猫、老老鼠,其中还有一只活了不知有多少万年的乌龟,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能闻出孩子味。在这个百年一遇的盛夏里,一只背上刻满了甲骨文的鸟龟,闯入了笑猫的秘密山洞。乌龟大师说:“只要生活在有孩子味的'地方,心就永远不会变老。”可这个年代,有孩子味的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像杜真子妈妈那样很爱自己的孩子,却偏偏不让自己的孩子快乐的大人实在太多了。书具有不朽的力量,所以书要常读常新,那样每次读书都能学到新东西。
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书,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笑猫而起伏不定。我突然发现家里很寂静,急忙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妈妈接通了电话,着急地问我:“你在哪?”我奇怪地说:“在家啊,不然还能去哪。”妈妈松了一口气说:”呼,我还以为你跑哪去了。”我顿时哈哈大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希望孩子在成年之前,都要像孩子一样。如要大人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子早然,这些早熟的果子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书对我来说,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因为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3
坂田银时说过,“人只要有糖分就能活下去”,作为一个资深的甜食控,我自然是无比认同的。
虽曾只吃过几次但那无与伦比的滋味和与众不同的外表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导致我至今还仍记忆犹新:一块扁扁的'圆柱形面包烤制完毕,从内向外,用小刀比划几下,切了一圈又一圈,再在缝中挤满奶油,不一会儿,巴掌大的面包弯弯曲曲切了二十多圈,缝隙中奶油十分饱满,酥脆的面包皮却别有一番风味。
最近一次吃,还记得是在二月上旬。那次,爸爸早早地回家,为我们带来一大罐饮料和一小块蛋糕。我看到了——-啊!弟弟盯着饮料!为了夺走饮料,也未曾看包装,一把顺手牵羊,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拿走那一小块蛋糕。坐在椅子上,我慢慢的享用这美味的下午茶。
刚入口,糖分就欢呼雀跃的在舌尖上跳动,不断的刺激着我的味蕾。我舔了舔嘴唇,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二口。霎时间,仿佛冰川融化,由于过度疲倦而显得黯淡无神的双目顿时亮了起来。又急忙咬下第三口,奶香味,小麦味,焦皮味,交错一片,在我口中揉成一个春夏秋冬依次交错的小世界。秋天呢铺的是麦穗,冬天呢盖的是奶油,那夏日烈阳光撒在地上飘起来的是淡淡的炊烟,让我直咽唾沫。
我捧起面包,左咬一口右咬一口,东咬一口西咬一口,不一会,一番囫囵吞枣,面包就被我三下五除二地解决完了。
一个半小时后,我将目光投向餐桌上——似乎那里还有一个年轮蛋糕放着。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4
我的爸爸是傻瓜,我爱我的傻瓜爸。
说我的爸爸傻,一点也不假。妈妈成天挂在嘴上,说我爸爸傻人吉相,傻瓜傻福。我也知道我的爸爸确实有点儿傻。他在家里常常做错事……做菜不是忘了放盐,就是忘了放味精。烧饭不是烧糊了就是没有把米煮熟。有一次,他居然吃馍沾墨汁,我们都哈哈大笑,他不但不笑,还傻声傻腔地说:“好吃,好吃。”
有一天早晨,我们正在吃早餐,爸爸刚吃一口,抬头一看表,就急忙拎起衣服往厂里跑。妈妈说:“不要紧,他一会就会回来的。”果然不出所料,不大一会儿,爸爸回来了。原来他忘了是星期天。
前年暑假里的一天,我们全家人正在吃午餐,忽然乌云翻滚,霎时间倾盆大雨铺天盖地落下来,爸爸慌忙拿起家里唯一的'一件雨衣就往外跑,我和妈妈连声喊“豆酱……”可爸爸好象没听见似的,一个劲往雨里钻。我们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大雨把墙头上的一盆豆酱冲走。一会儿,雨停了,爸爸像个落汤鸡,气喘吁吁地奔进门就问:“你们怎么样?”妈妈气冲冲地说:“我们,我们,你心里哪有我们!”爸爸“嘿嘿”地傻笑两声,一边脱下上衣拧水,一边陪着笑脸说:“厂里进口的两袋原料放在窗口旁,我猛然想起下班时没有关窗口,幸好及时赶到,要不然,要不然……哎──亏你还是个党员呢!是我这个千把人的厂重要,还是你那盆豆酱重要?这可是个原则问题啊!”“原则”是什么问题,我心里小声嘀咕着。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5
有句诗曾经这样写过: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诗中的花令人神往,而在这个初夏时节我们也一起来到了一个美好的地方——花店。
我们陆续到达了目的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盆白色的百合。百合花在叶瓣上几乎看不到任何斑点,它看上去高贵典雅,在绿叶衬托下显得那么的婀娜多姿。一阵风吹来,它就像一位羞羞答答的小姑娘,我轻轻用手一摸她的花蕊,刹那间我的手好像变黏了,我仔细一看它含苞欲放,害羞地低着头似一位掩面而笑的少女。
我又一扭头,发现了旁边有一种叫含羞草的花。它真的会害羞吗?老师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笑了笑对我说:“这盆含羞草可神奇了,只要用手一碰就会合拢了,不信的话你可以试一试。”于是我就怀着半信半疑的心情去摸了摸,奇迹真的出现了,我刚用手一碰,它的叶子就即刻合上了,无论你怎么碰,它都不开。于是我再一次问了老师这是为什么,老师对我说:“这是因为它的叶子里有许许多多的细胞,细胞里还有许多水分,只要你一触碰水分就扩散了,叶子就变软了,于是叶子就会合拢了。”
我又仔细在花店里搜索,突然,就在一旁瞥见了一盆绿萝,原来绿萝也是一种花呀。绿萝的.叶子有大有小,大的像一个大人的手掌那么大,小的就是刚生来的,只有拇指一般大小。它的颜色还有许多不同,比如深绿色,淡绿色还有嫩绿色。
最令我喜欢的还是那盆在众花之中最好看的那一朵——多肉。它的肉肉很厚实、很饱满、很可爱,叶片也很厚,像胖胖的小熊掌,十几片叶子围在一起保护着花蕊。看着便让人心生喜爱,于是我决定把它带回家。
今天我不仅看到了花的美丽,还从百花丛中挑选到了我最喜爱的花,可真开心。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6
在我记忆的沙滩上,印象深刻的人犹如海底的贝壳,不信我就拾一颗给你看吧。
我有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名字我不告诉你,这个朋友有一双乌黑的眼睛,还有长长得眉毛,不胖不瘦,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名牌鞋。衣着新洁。他喜欢帮助人,还喜欢打乒乓球。
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大润发看书,到打润发要过很多马路,快到大润发了,就只用过一条马路。,这时,正好一位老爷爷慢吞吞的过马路,于是,我的朋友快马加鞭的跑过去,把老爷爷扶过了马路,当时,他对我说:“田卫平,你也过来和我一起把老爷爷扶过马路。”我说:“不用了吧!”他却说:“助人乃快乐之本,你帮还是不帮?”我只好过去帮忙。过了马路,他把身上的'几块钱也给了老爷爷,我也不由自主的把身上的钱给了老爷爷。老爷爷说:“现在的小孩真懂事啊!”我们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他也喜欢打乒乓球,有一次放学了,我们大家都回家了,只有他一个人还在教室外的球台和别人打球,我正好文具盒掉在了学校,我又跑回来拿,我见他还在和别人打球,就对他说:“你怎么还不回去呢?”他说:“下星期就要乒乓球比赛了,我哪还有心思去玩啊。”我对他说:“快回家,不然你妈妈要担心你的。”他这才听了我的话回家。但他一回家有看起乒乓球赛来,也不写作业,我看见了,对他说:“看是可以,但也不能不写作业啊!”他只好写起作业,在他写作业时,不小心回头看了一眼电视,他太喜欢被老师选上乒乓球员,我心里喜欢他,因为他有爱心和疑惑心。
你们知道他是谁了吗?他就是我的朋友王明杰!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7
诗,是我们用来表达的一种方式,它也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一件事。它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而我在许多古诗当中,喜欢上了李绅的《悯农》其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它的大意是:农民们一大早天都还没亮就来到了田地里,然后便开始挥舞着手中的锄头开始了辛勤的劳作。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正午,大阳越发的毒辣起来,但农民也不敢怠慢,继续挥舞着手中的锄头劳作。大阳就这样一直散发着炙热的光芒,农民们的衣服已经被汗完全浸秀了,他们只能把衣服脱下来,光着脊背,继续劳作。而那些如同豆子般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慢慢滴下,一颗颗的滴到了禾苗的叶上。都说禾苗是吸收着雨水长大的,但是,它也是吸收着农民伯伯辛勤的汗水长大的。我们每天吃的米饭,一粒粒都是靠着农民伯伯的辛勤的劳动给换来的。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首诗呢?因为这首诗刻画出了农民伯伯们的辛苦和不容易,让人每次坐在餐桌前都会想到每一粒米都是靠着农民伯伯的辛苦所获得的。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想到这样的场景,又有谁会忍心浪费粮食呢?虽然现在有许多的美食,但是人们还是离不开我们日常中的主食:米饭。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不是空洞的说教,不是无病呻吟,它是蕴意深远的格言,在深沉的感慨之中凝聚了诗人对封建统治者无限的愤懑对广大农民真挚的同情。中国是农业大国,然而几千年来却始终不是农业强国,农民始终是社会的底层,我认为今天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定要先实现农业的真正崛起和强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它不仅让我明白了每一粒粮食都是来之不易的,更让我们时刻铭记:我辈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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