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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六年级动物的作文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六年级动物的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六年级动物的作文 篇1
我的家可比喻成一个“动物家庭”。为什么要这么说呢?下面且看“蜜蜂”妈妈,“睡虫”爸爸和“书虫”我。
让我们先来说说“蜜蜂”妈妈吧!
我的妈妈每天要上班,除此之外回到家,不是做饭就是扫地不是扫地就是擦地不是擦地就是洗衣服,等等,反正家里的活几乎她全包了。而且我上学、放学也都是她接送。每周六、周日她还要送我去上课。虽然做了这么多,但是她从未抱怨过,她总是心甘情愿,任劳任怨去做。你说她不像“蜜蜂”那还像什么?我的蜜蜂妈妈当然也会“蜇人”了,那所谓的“蜇人”当然就是指对别人发脾气了。你看只要我和爸爸做的事不如她的意,那她就会拿“毒刺”蜇我们一下。
好了,妈妈说完了,我们就说说“睡虫”老爸吧。不是有句话说的是“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吗?对了,这回你就猜对了,这句话的的确确用在我爸爸这只“睡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你看,我的“睡虫”老爸除了晚上正常睡觉,他作班车时也睡。就连回到家,他在看电视的时候居然也会不由自主地睡着了。不过爸爸上班时也很辛苦的.,他那都是累的,情有可原。
爸爸也说完了,那当然就只有我―一只小“书虫”没说了,你只要一走进我们家的书房,你的两只眼睛肯定就不够用了,有许多书。而且卧室里的书也不少。有时读的废寝忘食;有时在书的海洋里开怀大笑,也有时泪流满面;还有时不知不觉的做起了动作。的确,我很爱读书,也读了不少书,学到了不少知识。我这个小书虫当的不错吧?
这不,我的“蜜蜂”妈妈又在忙着给我们做饭了。我又到书房啃着一本故事书入迷了。而我的“睡虫”爸爸刚才还在看电视,这会儿又打磕睡了。这就是我的“动物家庭”,有意思的吧。
六年级动物的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四爸家养的一只泰迪狗,因为它顽皮,有趣、可爱、小巧玲珑所以叫它皮皮。
皮皮的毛是棕色的,打着卷儿,像刚烫过一样,两只大耳朵向下垂着,一副玲珑的面孔上镶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小小的黑鼻子和一张小嘴巴。
皮皮的喜好是喜欢遛弯和喜欢玩水。去年夏天的一天,刚下过雨,空气很清新,四爸说:“你带皮皮出去转一圈。”我高兴地把皮皮从笼子里抱出来,把项圈套在皮皮的`脖子上。皮皮马上猜到了我要带它出去遛弯,高兴地围着我转来转去。我带它来到了院子里,周围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昆虫在草丛里唱歌,麻雀在树梢上鸣叫,花草得到了雨水的冲刷,开始炫耀自己有多么美丽。院子里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水洼,我怕皮皮玩性大发,身上沾水后会感冒,所以尽量走没水的地方,但是不管怎样,皮皮好像终究抗拒不了那片明汪汪的水洼的诱惑,突然间,皮皮使劲一挣,把我手里的绳子挣脱了,我回过神来,只见皮皮一个箭步飞身朝前面一个大水洼奔去,伸开前爪,飞身跃进了水洼里,畅快地打着滚儿,那欢快的样子让我忍俊不禁。我连忙吆呼着,把它从水洼里拽了出来,多亏它是棕色的,要不然就成“泥猴”了。这次经历让我领教了皮皮的顽皮了。
皮皮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喜好,就是喜欢吃山楂卷。因为它是个“贪吃鬼”,所以四爸时常会准备一些山楂卷放在柜子上,隔三差五会给它吃上一两个,帮它消食。一天,当我走到厨房的柜子前,手刚碰到了装着山楂卷的塑料袋,原本还在客厅的皮皮灵敏的耳朵就察觉到了“沙沙”的声音,马上冲过来,在我身边转来转去,跳起来用爪子挠我的腿,并摆出作揖的姿态。我故意慢慢地剥着山楂卷外面的塑料纸想逗逗它,但皮皮已经忍无可忍了,一把把我手里的山楂卷抓到地上,用爪子把塑料纸扒开,把山楂卷吃到了肚子里。那吃样真是个“贪吃鬼”啊。
皮皮就是这样一只有趣、聪明的小狗啊!我太喜欢它了。
六年级动物的作文 篇3
老家养一只大黑狗,叫阿福。阿福总是眯着眼,趴在水泥地上,什么也不过问,一副傻乎乎的模样。不过,你可千万不要被它老实的模样给骗,其实,这只看起来有些憨憨的狗,聪明得很!
阿福的聪明,体现在它的看门、洗澡与进食中。
阿福的看门,真可谓是独具一格。我们的`阿福先生白天是不看门的,白天无论多少人来来往往,它都绝不出一声,只有晚上,他才会出马。而它看门的方式也很特别:双眼眯成一条缝,趴在一棵棵植物的下面,在乌黑的夜晚,谁都发现不它。可只要有人碰到,哪怕是摸到家里大门一点儿,阿福就会引吭大叫,音调暴躁严肃,就是再壮实的大汉也会吓破胆的。
阿福这条狗,十分臭美,可喜欢洗澡。只要阿福一看到水管,就会自觉地趴在地上,以为主人就要给它洗澡,可是主人并不买账,看都不看它一眼,去忙自己的事。阿福看自己这招行不通,便跑到菜地上打几个滚,把自己弄得又臭又脏,但它的主人实在是忙,没空给它洗澡,它只好自己给自己舔干净。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自己吃亏,哈哈!
阿福吃饭,更是令人发笑。咱们这位尊敬的阿福兄弟,是吃剩菜剩饭的,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脸盆大小的一碗饭,它三口二口就吃进肚子里。可它依然不满足,竟对猫咪小姐的饭起馋。猫咪小姐十分斯文,一口一口慢慢嚼,一口一口慢慢吃,这下,阿福可耐不住性子,他直奔前去,狼吞虎咽,兴奋极。可是,好景不长,猫咪磨磨自己的利爪,把阿福给抓伤。没想到,阿福使出一招更绝的:抬起后腿,用它的“水枪”向猫咪“进攻”,喷出恶臭无比的尿,把好端端的饭局变成一场“猫狗大战”。
爱干净的小猫既吃不成饭,又给害的脏兮兮的,气得放声尖叫。而阿福呢,又以一副乖乖的笨笨的样子,向我讨好,我心想:这家伙,可真是大智若愚诡计多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