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作文

时间:2022-07-16 08:27:25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高中的作文汇编五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高中的作文汇编五篇

高中的作文 篇1

  她,对她的学生总是那么凶。学生做了好事,她也从不表扬,但是人嘛,总会有柔情的一面,总会笑,也会有悲伤挂在脸上。她就是我的老 师刘老师,她真的是一名好老师。

  刘老师教物理,不得不承认她讲的确实好。但是上她的课从来都是在批评中度过的,所以我们永远都是在低着头上课。刘老师还总说我们笨,我们傻,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因此大家都暗下决心,必须让刘老师对我们的看法转变。苦苦奋战两个月,期中考试来了,所有人都进步了。出乎我们的意料,刘老师还是很生气,晚上放了学居然还召开了紧急家长会!百年不见呀!我们都十分的生气与伤心,白努力了。那些平时不好好学习这次有进步的同学怨气就更大了,努力这么久都得不到刘老师的肯定。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就越来越不喜欢刘老师,不喜欢物理,讨厌做她的作业。

  中考最容易的就属体育了,刘老师相当重视。上操跑步时,班里有人不舒服了,她也从不让休息。到了考试的那一天,刘老师没有跟着我们,大家都很高兴,终于不用看着凶巴巴的刘老师跑步了,我们都超长发挥了,但是真的很累很累,下台阶时就如同一滩烂泥,等走到转弯的时候,我看到了满脸灿烂笑容的刘老师,她的.嘴角弯弯得像一个小月牙,小月牙在她黝黑的脸上闪亮亮的,特别美丽。等我走到刘老师的身旁,刘老师咧开了她的小月牙,抚摸着我的肩头,亲切地说:“H,累坏了吧,考的怎么样,去那边好好休息一下。”我还一下没反应过来,说到:“满、满分。”“不错,第一战胜利了!”刘老师的小月牙咧得更厉害了,接着她又搀着我的胳膊,把我从台阶上扶了下来。刘老师一个挨一个的询问我们,她为考得好的同学喝彩,也在鼓励没考好的同学不要气馁,打好下一战,然后再一个一个的搀我们下来。这还是那个整天说我们傻,没有表情的刘老师吗?大家都震惊了。看来刘老师就是一位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师,她对我们说的那些伤人的话,其实就是为了激励我们再接再厉,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不能松懈,掉链子。从这一次开始,我们被感动了,逐渐的又对刘老师有些许好感,好好的听她的课,与她作对也少了许多。

  随着时间的流逝,中考一步步向我们逼近,我们以及老师们都累的筋疲力尽了。这一天,一向守时的刘老师竟晚了半节课还没来,班长和课代表到处找她。最后是数学老师来告诉我们,刘老师家人病重,她去医院签字了,正往这边赶。班里死一般的寂静,这时班长发话了:“同学们,一会刘老师回来,大家都安安静静的听课,以后咱们也不能让刘老师生气了,都听懂了吗?”大家都点点头,安静的坐在位子上看书,耐心的等待着刘老师的到来。可以说这是我们班三年来最安静的一刻了。刘老师来了,她不停的跟我们说抱歉,我清楚的看到刘老师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她一定是太累了!我都不忍心让她再站在这给我们上课了。这节课大家上的都很认真,都精神抖索的盯着刘老师。从这节课开始,我们的心情就越来越沉重,害怕刘老师会倒下。我们心里都知道刘老师为了我们,她最爱的学生付出了太多太多,不再有人讨厌她,不再有人气她,因为刘老师值得我们尊敬!

  刘老师曾经让我们讨厌过,让我们感动过,现在更多的是让我们去尊敬她,尊重她。她真的是一名好老师,她值得我拥有一辈子!

高中的作文 篇2

  柿子,是我们北方的一种水果,秋冬季节吃,果浆很好吃,甜甜的,凉凉的。吃一个很爽的,神清气爽,妙不可言。习惯性便秘的人,吃了,有润肠通便之功效。小的时候,只有母亲和我喜食柿子。现在,只有我一个喜欢吃,买回来,我会一次就把四个就给报销了。

  其实柿子最喜欢吃的,就是老年人。他们由于喜食甜的软的,加上润肠通便的效果,所以就喜欢了。不过,柿子毕竟太凉了,所以老年人不宜多食。要多食,就要选择一种吃法,那就是吃柿饼,是用不太熟的柿子做的,撒上荞面,制成饼状,很贵的`。有一次,我看到用保鲜膜包的,只有四五个,居然要十几块,真是太砝码了!

  柿子在我们庆阳市,据我所知,镇原的屯字镇有,正宁有。我们合水有,都是零星栽植,不成规模,最多的是火罐狮子,很小,但很甜,因其小,分量一般,不至于造成负担,老太太很爱吃。

  情侣也喜欢吃柿子,记得我们在一个宿舍的时候,两个小青年谈恋爱,男孩子带来的,就是柿子。有一幕记得真,一个体育系的小伙和一个生物系的姑娘就在帘子里吃柿子,结果,很快成。

  还有一个胖男孩带来一大疙瘩柿子,在塑料袋里。姑娘睡着,就放在她的头顶。她醒来,粘了一头果浆,黄囊囊的,很让人狼狈。当然也让同伴们开心。

  那年秋天,我们到镇原县的屯字镇去实习。到了周末,就到农家去。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白马池,是我的同学阿瑞遇难的地方。那里的漫山遍野都是柿子树,红彤彤的,煞是可爱!回来的时候,在街上,一块钱可以买一堆呢。

  有一年去平凉回来,路过泾川,经过县城,看见人们在叫卖罗汉洞的柿子。有同伴买了好几个袋子。说是留下慢慢吃。泾川罗汉洞的柿子以及高罐罐馍馍是我很早知道的,是母亲告诉我的。

高中的作文 篇3

  这种现象引起了生物学家的兴趣,他们对这两种鸟儿进行研究,从解剖的结果看,它们的生理结构没有很大区别,但为什么这两种鸟在进化上却有如此大的差别呢?原来,这与它们的生活习性有很大的关系。

  麻雀是群居的鸟类,常常一起行动,当某只麻雀发现了啄破锡皮纸的方法,就可以教会别的麻雀。而红襟鸟则喜独居,它们圈地为主,沟通仅止于求偶和对于侵犯者的驱逐,因此,就算有某只红襟鸟发现锡箔纸可以啄破,其他的鸟儿也无法知晓。

  斐塞司博士有一个习惯,总是在午后坐在门前晒会太阳。一只母猫在阳光下安详地打着盹儿,那种悠闲、舒服的样子在斐塞司眼里真是好玩极了。

  时间一分一分地流走,太阳一步一步向西边走去,渐渐被拉长的树影,挡住了母猫身上的阳光。母猫醒了,它站了起来,伸了伸慵懒的身躯,又踱到另一块有阳光的地方,重新卧了下来,接着打盹。

  每隔一段时间,猫都会随着阳光的转移而不停地变换睡觉的场地,主一切在我们看来是那样的司空见惯,可是猫的这些举动唤起了斐塞司博士的好奇心。

  猫为什么喜欢呆在阳光下面?是光和热还是其它有原因?

  对,是光和热。

  猫喜欢呆在阳光下,那么这说明光和热对它一定是有益的。那对人呢?对人是不是同样有益?这个想法在斐塞司的脑子里闪了一下。可就是这个一闪而过的想法,成为闻名世界的日光治疗法的引发点。之后不久,日光治疗便在世界上诞生了。斐塞司博士,也因为一只睡懒觉的.猫而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我曾听过一个求职者的离奇故事。在他去面试的路上,看到了两个成功的面试案例:第一则是众多的求职者被保安阻于门外,其中的一人冒充经理扬长而入,结果被公司录用,理由是他急中生智;第二则是众多的求职者被阻于马路对面,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许多人纷纷横穿马路,只有一个人呆在那里等红灯,结果她被录用,原因是她有耐心。无独有偶,他的应聘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在答辩的最后关头,老板亲自问了一个问题--十减一等于几。参加面试的共有三个人,另外两位是研究生,只见第一位很快红光满面地说:"你想等于几就等于几。"第二位侃侃而谈:"二减一等于八,那是消费;等于十二,那是经营;等于十五,那是金融;等于一百,那是中奖。"望着神采飞扬的他们,这个求职者脑子里一片空白,最后只好黯然答道:"十减一等于九。"并作好了落选的准备。谁知老板当场宣布他被录取了。事后问其原由,竟是他的诚实。简单得让人吃惊。

高中的作文 篇4

  总是想着快点进入高三,好让我进入人生的又一精彩旅途。

  刚进入高三的我,看了看课程表,一下子就愣住了,满眼都是正科,自习课仅有三节。我不禁感叹到:上天不公啊!怎么的,是想把我累死啊!在后来的学习中,我开始适应了高三的学习,恐惧之感荡然无存。老师也对我们要求更严了,每天都有一大堆的作业要写完,后来发现挤挤时间,写完作业后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即使有时间空余,我也不会浪费的,看着四周一同奋斗的同学,我又怎么能停止不前呢?

  白天的辛勤,并不代表晚上可以放松。早早地吃完晚饭,我们奔到教室继续写作业,伸伸自己近乎麻木的双手,我们继续握住笔,在书本上有规律的做着,先数学,再语文,再英语……

  夜晚通常是十分安静的,不过有时也会传来路边汽车经过的鸣笛声。在这静谧的环境中,我们捧书,然后拥书共眠。

  早上是一个十分值得抓紧的时刻,早早地起床,然后在10分钟之内干完所有的事,在未出寝室之前,坐在床上继续啃书,啃完后,还是没饱,于是在肚子叫之前,奔出寝室,以刘翔的速度冲到食堂。……

  高三的生活很苦,但也很有滋味,度过了后,你便可以拥抱灿烂的'明天。抱着这个信念,我不断在高三的道路上超越自我。

  亮剑高考,我知道我是不会败的,因为我是一个正在卧薪尝胆的苦心人,我的剑锋所指,一定要折桂蟾宫。

高中的作文 篇5

  瞿溪二月初一,热闹灰常,有空的朋友来玩儿啊!

  整个温州市鹿城区,当然是市区内,讲讲起来也就屁点大…。不记得从几岁开始,我就已经兜揣一张ic卡,乘遍鹿城全天下,只要有张公交卡,在哪都用不着怕!

  嘿,可就是搬到了朔门这地儿,古老而又神秘,因为这巷子多,老房子都还留着,北京人讲的那胡同都还在。一进去就是股潮湿的杂草混泥味儿,在巷子里最愿意看到的还是那种生了锈的,但是还是保持完整的,铃能响的凤凰牌自行车,最好还是推着车蹿巷。意境是挺不错。可就是人生地不熟,四周看看都长一模样,要不是那座香港大厦高,我还真跟不清东西南北。若是对巷子熟悉,几个遛弯就到大马路上了。若是生疏,那可就有点玩不起了。鼓起勇气,闯进这寂静一片的巷子,一样的灰墙,经过风雨无数次洗礼。一样的木板门,都掉了漆,推开都是一样的“吱~”。一样的窗,木雕的,还镂空的,完全不显粗制滥造。唯独门框上门牌号码有所不同,屋檐下的人五官不同,同样几缕银丝。

  独自穿梭其间,没个伴儿,一切都得听自己的,对与错就是一线之差。走错的次数总是占据上风。一股脑热的劲儿,只往深处钻,电视情节都是这样的,用往直前,希望看到黑暗中的一点光亮。

  多数时候,那劲儿推动这人走,不顾一切,向前飞奔,以为这就是自己要找的'路,可是越往里走,发现越不对劲,人少了好多,本来就不宽的巷子,变窄了,真真意义上羊肠小道,缩起双肩,才能过去,甚是痛苦。再想想,若是再往回走,绕个大弯,天哪,那得多久,对到家,缺了顿饭,还得挨顿骂。只好硬着头皮,挤过去了。虽然脏了衣服,不过按时回到家,心里还是舒坦的。

  有时幸运,第六感变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仔细洞察周围,没走多久就发现错了方向,及时调头,重新来过。

  可惜,有时我错了,真的到了尽头,那是一堵厚厚墙。做个记号,绕回去。到此一游,不再来了。

  走错的也是路,不然也不会叫歧途这名字,至少里面有个途字。说它错,也未必错。没准儿上错花轿嫁对郎,不走下去怎么知道结果是什么样,俗话说得好条条大路通罗马。除非它在东,你却往西。那得悬崖勒马赶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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