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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故乡的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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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故乡是一条河(高三作文)
听着熟悉的乐曲,在这艳阳高照的秋日午后,满目里的落叶一片片飘下来,似乎想挤进这小小的阳台轻舞,一阵轻风吹来,她们的身影如少女一般飘逸,纷纷落进窗外的院落,唱起欢乐的歌,跳起动感的舞。小睡后的惬意还没有从惺忪中醒来,一段风景的前奏就在心底深处响起,那也是这样一个午后,阳光透明的令人晕弦,我们骑着自行车,悠悠地行进在落叶铺满的乡村小道上
故乡是一条河,常常流在我的心上,我的每段文字或多或少都闪现出她的迷人风景,无论冬天还是炎炎夏日,只要我打开窗户,她就离我很近很近,近的能闻到她的清香,有八月麦子的成熟,有母亲的奶香,有冬天家家柴火堆上储藏的清草的香味,当然还有牛粪羊粪混杂成“臭不可闻”的味道,所有这一切,到现在成了最奢望的记忆;东家母亲的唠叨,西家父亲的训斥,南家新盖了房子,北家娶了媳妇消息天天更新,日子起起落落,流动的村庄,生命更迭的不紧不慢,不断地冲刷着附着在土墙上的泥土,裸露出光滑的石头深处的那叫做岁月的东西。
秋假回家的时候,我都会从东走到西,再从南走到北,我的家就在村子中央,如果母亲不叫我吃饭,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天黑的看不见,我想用脚走出我的思念,丈量出家对我的养育之情,可是我始终得不出一个准确数字,故乡在我的脚下没有具体的数目,这么多年母亲问我,从东走到西,共有多少步,我一直回答不上来,我不知道我的那一步是虚的,让我记不住,数着数着视线就会模糊,村东头是一条大坝,是为了引水灌溉修的引水坝,这是全国学习大寨的日子里的杰作,小时候放学后上面总有我们的身影,其实在故乡,这样的大坝处处有,而且几乎每隔几块地就会有一条,现在看来是极大的浪费,在我们那里根本起不了多少作用。我们是靠天吃饭,不下雨的时候吃饭的水都困难,井里就更不会有水了,又用什么来浇田呢?刚开始几年,还真的见了效果,或许是老天爷不想让人们有太多的失望吧,我们种了好几年的实验田,把南方的低杆麦子引进来,开始还行,后来因为没水,旱灾严重影响了它的发展,再加上“水土不服”吧,后来干旱的天越来越多。
这就是我的村庄,时代最强音的见证者,因为是上级重点的实验田,任何地都没有她长的旺盛,为了那点可怜的“政绩”,全村就守着这块地,就像守着一个襁保中的婴儿,太多的人给予她关注,太多的汗水流在它的身上,全村唯一一口井的水全部留给她
我就是在这混杂的味道中慢慢长大的。田边一棵大树的缝隙中经常能看到这块实验田的卓越风姿,之所以对她情有独钟,是因为除了庄稼外,块与块之间还种着各种蔬菜,韭菜、豆角、豌豆、大豆、萝卜、蔓茎(乡音)等,还有美丽的象日葵,蓖麻。在秋天我常常偷着爬进去,看向日葵是否成熟,盼她的脸盘再长大些,好与弟妹们分享,这就是每年秋天,实验田里总是丢最大的向日葵的秘密。当然,开始去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吃,是为了画她,我想成为凡高第二,所以怀揣着一个梦想靠近这块任何人都不须近身的宝地是我一个人的私密,父母亲都不知道。尽管四周是深沟围成的护栏,沟的宽度足有两米,要想过去还真的不容易,我不知道我那来的勇气,下午放学后,那里成了我写生的地方,直到天黑后才敢出来,但我从来没动过其它作物,虽然秋天的时候味道很诱人,我也有过“拿”的念头,最后还是忍住了。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块地后来成为一个大队干部的私有田,只是面积越来越小,最后成为一块菜园了,无论夏天还是秋天,时令的菜总是很便宜的出售给村里人,我家也是受益者之一。时代的烙印慢慢逝去,而我村庄的美丽面庞,缕缕炊烟,西下的夕阳,还有小时候玩皮的举止熟悉的记忆永远是我心头的温暖。
突然母亲的叫唤响起在村里的街道,这又是我忘记了回家的后果,我怕极了,不敢答应,但脚步却像兔子一样蹦起来,快速赶在母亲进门前坐在炕上,儿时的我常常让母亲操尽了心,而今,母亲,你是否独临秋风,又在远眺期盼女儿的归来?丝丝白发催老了岁月,母亲挥手告别的身影永远不会变老。
故乡是一条河,那些惊天动地的大变革都不曾改变她的流向,她冲刷走那些岁月,把她们埋葬,然后自己慢慢老去。村里人的人情如同这泥土冲刷过的墙一样斑驳温暖,这里的土墙逐渐被砖块所替代,院落越来越高,人情越来越冷漠,隔阂越来越深,原来不设防的人心现在全都用水泥封起来了,村里的富人越来越多,见面后的寒喧话越来越假,亲切的只是外表,利益才是最真。小车进出的频率越来越高,烟尘的后面是文明还是落后?
老屋的墙上依稀还有红色的标语可见,那是历史的见证,民众的服从。意志的统治永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贫穷落后,富民政策才是解决问题的保障,企盼强劲的秋风早点吹走横在人们心上的不安,让一个净洁的冬天早日亲临故乡的上空。因为冬天来了,春天就不会太远了!
范文二:故乡的罗猛塘(高三作文)
每隔几年,我都要带着孩子们返回海南故乡,一边到墓前探望己离去的父母,一边看看故乡的新面貌。
当我踏上故乡的土地,面对着村中一条条干净的柏油路,面对着那海洋般的绿油油稻浪,面对着那田间飘扑而来的芬芳,我陶醉了故乡的空气,是那样的清新。可是,在这清新的空气中,我仍然闻到挟着一股苦涩的味道,使我不觉得打了一个冷颤。我的故乡,后面是一片绿色的山,前面是一口二十里长、犹如月牙形的罗猛塘,从村头伸延到村尾。多年不见,故乡一切都在变,变得越来越美丽。但是,曾经与我一起幸福地度过童年时代的罗猛塘,如今,我一看到她,一种混合着的甜美和辛酸、快乐与痛苦的感觉,立即流遍了全身。
六十年代,父亲常常给我讲起罗猛塘的美丽动人的传说:很久以前,村里有位财主女儿叫阿秀,她悄悄地爱上了村里的一位穷秀才,财主知道后,将穷秀才痛打了一场。然后,把阿秀关在家中,不准她与穷秀才相会。尽管财主给女儿每餐送上来的都是山珍海味,可是,阿秀却总是吃不下去。她在房中天天想念着穷秀才,日长夜久,阿秀的身体不但不好,反而一天天消瘦下去。七月初七,财主放了阿秀。这天晚上,阿秀约穷秀才偷偷地来到罗猛塘边相会,他们在一起诉说别情。然后,就一起投入罗猛塘自尽了。死后,财主不愿意女儿和穷秀才在一起,把阿秀埋在南岸,穷秀才埋在北岸。过不久,他们俩变成两棵香蕉树,每逢七月初七夜,穷秀才都要划着香蕉树过南岸去与阿秀相会
故事是动人的,然而,罗猛塘也像这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一样,让人喜欢。蔚蓝的罗猛塘水,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村里小孩都要拿着鸭蛋到塘里“洗龙水”。八月中秋,全村男女老少都要提着鱼筐到塘里抓鱼去。有一次,我与爸爸抓到一条几斤重的大鲤鱼,回家后,妈妈将大鲤鱼和咸菜煮了一锅,喷香香的,全家高高兴兴地吃了一场。更有趣的是,我小时候喜欢钓鱼,每天下午放学回家,我就拿起钓鱼竿往罗猛塘钓鱼去。那时,罗猛塘里的鱼很多,每次钓鱼我都不会空手而归,多则二、三斤,少则一斤。夜幕降临,我提着一串鲤鱼回家时,爸爸一见此情景,他就会哈哈大笑地说:“有出息”。
罗猛塘更使乡亲们喜爱的是,每当稻田间里干旱时,她的水就化作瀑布流向田间。她成了乡亲们生命的源泉,时刻滋润着故乡的土地,滋润着故乡的人。当我呼吸着从罗猛塘中吹来的沁人心脾的新鲜空气时,我的心与这微风里悠悠忽忽的鱼米之香,与这清醇沁腑的清泉,渐渐地融化在一起,是那样的和谐。我知道,我的成长是离不开故乡罗猛塘的水养育。正因为这样,尽管我在离故乡遥远的异乡,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就想起她,此时,她就以那慈祥母亲的温暖爱抚我,使我鼓起战胜困难的信心;当我快乐时,她就以母亲的古朴和恬静来安慰我。所以,我在遥远的异乡,每时每刻都怀着感激之情,如痴如醉地回忆着,当年那令人神往的罗猛塘
罗猛塘四季常青,景色宜人。特别是每当夏天来了,塘里就荡起一层层的涟漪,犹如一条白色的飘带,蜿蜒于一片片轻轻摇曳的芦苇林和连绵起伏的稻穗之中。傍晚,如果你漫步来到塘畔,那不计其数的鱼儿,从水中跃起来抢食,那声音犹如远处传来的二十万响的鞭炮声。鱼塘中那年轻的男女青年,正摇着用香蕉树做的小划船,一边哼着家乡的歌谣,一边围着“塘宽”的稻穗放过夜鱼网。明早收网时,一条条活生生的鱼挂在网上。此刻,年轻人的心简直像蓝天里的燕子一样幸福快活,他们赞美着家乡的美,憧憬着家乡的未来,陶醉于一片乡情之中。
可是,南巡的春风吹到罗猛塘后,据说,村里那几位先富起来的有钱人,他们不是向荒山荒岭要钱,而是瞪住这长宽二十里的“绿水”,雇了好几百人,在一个多月里,挖沟引水,把三、四米深的鱼塘水排干了,办了烧砖厂。从此,罗猛塘的上空,从一片晴朗的天堂,一下子变成了乌云密布的天空。往日的罗猛塘,没有了水,没有了鱼类繁殖,失去了她的秀丽、动人的光彩,失去了她的回生之力,变成了刺草丛生,荒荒凉凉之境地,乡亲们眼巴巴地看着这一情景,心都碎了。傍晚,我默默地走在罗猛塘畔,昔日那年轻人朗朗的笑声看不到了;那鱼跃抢食稻花的响声听不到了;更使我难过的是,当年那青蛙为家乡的夏夜唱赞歌的情景没有了。如今,干枯的罗猛塘,变成了十分丑陋。
是的!故乡的罗猛塘,尽管是那么丑陋,终究还是故乡的罗猛塘。我多么盼望会有一天,笼罩着罗猛塘上空的迷雾消散,重新恢复她往日那光辉和风采。当我下次返回故乡时,故乡的罗猛塘,不再是垃圾成堆的凄凉场面,而出现在我眼前的应是,青蛙叫得呱呱响,鱼儿跃得步步高的动人景象。
啊!昨天失去的就让她失去了!当她从迷惘中走出来时,定是清新芬香的早晨。
高三:念人
范文三:感受故乡的秋(高三作文)
秋天再一次真真切切地实实在在地来到我们的身边。秋天真不愧是秋天,它将我游荡的思绪顷刻之间带回故乡,牢牢地锁在故乡的那棵老柿子树上,锁在故乡的怀抱里。于是我便回故乡了。
秋天是一个极美的季节。故乡的秋更让我陶醉。走出家门,眼睛里满是金黄。难怪人们把秋唤作“金秋”。对面山上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树木,都褪去了浓艳的胭脂,洗尽铅华,露出本来的面目。黄黄的皮肤在秋日的阳光照耀下,显露出她的天生丽质,万物无不为之动容。我想,面对这般率真健康的美丽,病态的西施是否也会自愧不如呢?这样美好的日子里,我总喜欢到处闲逛。于是带上狗狗到屋旁的小山丘去“登高望远”。故乡的秋风总是很可人,就那么不紧不慢地吹着,好像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与它无关,一副清高的神情,从耳畔、树梢在过,不着有丝痕迹。小狗狗像是被她给迷住了,欢快地蹦着跳着,快活地晃动它的尾巴,似乎上要抓住可爱的秋风。然而秋风毕竟是不可驾驭的烈马。它驰骋开来,将片片树叶儿抖落下来,落了厚厚的一地。眼前这棵枫树被秋风激怒了,它热血沸腾、青筋突起,正准备与秋风决一死战。然而它又是害羞的,它不习惯于表露自己的怒气。于是热血胀红了它的脸庞。它红艳的脸让人想起了腊月里的火和围巾,仿佛它倒成了温暖这瑟瑟发抖的大地的天使了。一片火红的枫叶落在我的肩头,然后从容地滑下,将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继续沿着山上的小路往前走,悠闲自在地挪动双脚,似乎自己也随着秋风一起超脱了尘世,正尽情享受冷眼看世风的情趣。突然,在层层红色的枫叶后面隐约出现了点点新绿。不禁为之一震,这盛夏的浓绿怎么会出现在深秋?莫非
哦,对了,应该是松柏之类的东西吧。走近一瞧,果然是一棵苍松,根固执地扎向岩石的深处,高傲地挺立于众枫之间。走得累了,便找一块平坦的地方,索性躺下来,躺在火红的枫叶上,换一个角度来观察这枫树,欣赏这个美丽的世界。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忽而觉得自己好可笑,这美丽而的神圣的秋――故乡的金子般的秋,怎可以用尘世的语言来形容呢?这般亲切的秋,只能用心――用一颗虔诚的心去体会去思考去领悟。于是闭上眼睛,让思绪随秋风一起飞上蓝天,俯视所有的美好。
故乡的秋只能自己品味。奔波在外的你啊,秋天又到了,回家一趟吧,为心灵放一个小小的假。
范文四:故乡的弥猴桃(高三作文)
我的故乡在江南的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城―祁门,这里有许多特产,如驰名中外的祁门红茶,以及瓷土、木竹、香菇、木耳等。然而,我却特别喜欢家乡那表皮棕色的弥猴桃。
弥猴桃,俗弥杨桃,提起它朋友也许并不陌生。它的味道醇美,酸甜爽口,具有野生果香的独特风味。弥猴桃生长在山林里,它是落叶木质藤本,其长长的藤儿,缠绕着其他树木,它的叶子近似圆形或卵形,下面密生灰色毛,边缘有许多纤毛状的细齿。每年的四到六月,弥猴桃的藤儿上开出许多形状像伞一样美丽的花,初开时花是乳自色,然后逐渐变成黄色,大约有五片花瓣。花谢了以后,就长出圆圆的小猴桃,以后就渐渐变大。
九至十月份,孙猴桃的藤儿上便挂着一个个椭球形果实,长约2.5一5厘米,呈棕黄色。初始时,表皮长着许多茸毛,这时的弥猴桃是硬硬的,还不能吃,因为它的味是酸涩的,农民伯伯将娇猴桃收回家,放在木桶内,然后垫匕并盖上干稻草或棉袄什么的,悟一段时间后,如果用手一捏,感觉是软的,这时就可以吃了。把它轻轻瓣成两半,呈现在眼前的是油绿或橙黄鲜嫩的果肉,香气扑鼻,让人一看,就口水直流,如用牙轻轻一咬,就会立刻感到嘴里有一种甘甜而微酸的味道,舒服极了。弥猴桃不仅味道鲜美,而且含多种维生素,仅维生素C就是一般果品、蔬菜的几倍到几十倍。听爸爸说,弥猴桃具有清热解毒、活血、消肿、祛风利湿等功效。不仅如此,它还有防癌的作用。所以,人们都喜欢吃它。
弥猴桃不仅能够生吃,还能酿出美味的弥猴桃酒和饮料。2000年我县酒厂将果汁加工成的“中华弥猴桃酒”被评为“黄山优秀名酒”。现在已跻身于上海和各地市场,成为备受人们青睐的馈赠礼品。弥猴桃的叶子能阻止外伤出血,树皮和髓可造纸。然而,过去人们没有充分地意识到它有这么大的作用,采摘下来只是品尝而已,有的甚至在荒山野岭自生自落,无人问津,使丰富的资源没有得到开发利用。目前,我县正在大力发展弥猴桃种植基地,开发研究、加工弥猴桃,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它将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效益。我爱我的故乡,更爱故乡的弥猴桃。
点评:
作者通过对故乡弥猴桃的色、香、味等特征和用途的介绍,表达了自己对故乡的喜爱之情。
作者在说明事物特征时,按照时间顺序,用形象的语言依次写了桃叶、桃花、桃实等内容,层次分明,说明详尽、准确。在说明用途时,不仅写了其实用价值,而且也交代了经济价值,体现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表现了作者爱故乡的情感。
范文五:你好,我的故乡(高三作文)
“花再开的时候,各都有未来要走,让我道声珍重,曾有过的梦也都不再懵懂,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匆匆溜走,我们再也不能回到那小时候……”熟悉的旋律又在耳旁飘过,再次将我带回到那小时候。
当我还是小孩子,我住的是简单的瓦片楼,走的是泥泞的小路,过的是长满青苔的石板桥,吃的是亲手种的大米蔬菜,喝的是山间的清泉,赏的是路边的小野花,伴的是三五成群的小羊驼,玩的是随处可见的小野果,闹的是左邻右舍的小朋友……过得简单自然,活得幸福纯粹。还总是对着爷爷奶奶念叨,如果可以,我愿意一辈子这样生活,有山有水,有亲人,有朋友,不富有,但是我却有平凡的快乐。那时候的我,八岁。那是我八岁的时候生活的家乡,故乡的模样,慵懒的时光,平凡的梦想。
当我长大了一些的时候,它有了变化,我也跟着变化。我从村里转到了城镇的学校去上学,开始了我的“新”生活。新的环境,好像打开了我许多新世界的大门,许多我没见过的东西,让我应接不暇眼花缭乱。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让我有点恍恍惚惚了,让我有一种不想回到我那平凡的故乡的感觉。后来有一次放假回家,听爷爷说村子要拆迁,我们可能要搬家,搬到我读书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很期待这件事,难以掩饰的高兴,忽略了爷爷那一丝一闪而过的眼神,以及后来总是莫名其妙静默的他。我很惭愧,很多年以后我才懂。就这样,我总是期盼着时间可以快一点,让搬家的日子快点到来,我忘记了平凡简单的快乐,我忘记了幸福纯粹的感动,我想要的是车水马龙的触碰。那时候的我,十一岁。那是我十一岁时心中的渴望,生活的想象,繁琐的时光,却忽略了故乡。
再后来,经过两年半的时间,所谓漫长的等待,我终于如愿以偿,我们搬家了。村子也已经被夷为平地,只留下了那所学校当做工人的住宿。刚开始的我真的是异常兴奋,可是好景不长,半年的时间都还没有,我好像已经找不到当初那种喜欢与向往的感觉,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厌倦了。我开始想念以前邻里串门的日子,蹭饭的时光,我也想念春天的小溪流,夏天的小蝌蚪,秋天的小野果,冬天的小温热……我不喜欢周围的装修声,我不喜欢处处修建的高楼,我不喜欢汽车的鸣笛声,我不喜欢抬头是乌烟瘴气……我很困惑,我很迷惘,以前我所喜欢的感觉,怎么都无疾而终。那时候的我,十五岁。那是我十五岁时故乡的回想,生活的迷茫,忧愁的时光,没有方向。
再后来,也就是现在。我上了大学,彻底离开了家,离我的故乡更是遥远。刚开始到学校的我,即使寝室静的出奇,我也总是睡不着。每次夜深的时候,我总是回想以前的日子,即使是阵阵蝉鸣,声声蛙叫,我都不会失眠。第一次放假回家,爷爷照常在车站等我,当我下车的那一刻,脚踏上土地的那一刻,我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不自觉的酸了鼻子,红了眼眶。晚上躺在熟悉的床上,脑中一直回想着这一幕,直到睡着。第二天,我从睡梦中醒来,回想着我的梦,只是普通的瓦片房,石板桥,小羊驼,小野果……却让我明白了爷爷的眼神与举动,大半辈子都洒在那片土地,他的根也在那里,要让他离开,只等于是连根拔起,这是怎样的一种难过与不舍。而我,只是因为新奇的事物,差点就忘了我的故乡。也正因为这样,我也懂了那句话:“从此故乡再无春秋,只有冬夏”。这时候的我,十八岁。这是十八岁的我想念的故乡,心中的方向,清浅的时光,重拾了平凡的梦想。
不禁想到了绿亦歌的《也曾与全世界为敌》,里面有几句话让我印象颇深:“这个世界上,漂泊在外的灵魂有很多,我不是唯一的那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而真正的故乡,回不回得去,它都在那里。”
你好,我久违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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