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活着》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读后感 篇1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这些经典语句都是出自于著名作家余华的著作—《活着》。
《活着》是一本对人生另一种透彻的解释的书,源于生活归于现实,直面而淋漓尽致的写了人活着这一生为了什么,又为了什么而活着,整篇文章以直白的第以人称来写,让故事更具真实性更直击人心,故事里真挚朴实毫无掩饰的话语,让人读过之后不禁潸然泪下。
流年未亡,光阴荏苒,记忆是无法抹掉的,旧时代中国社会的种种现象,在这本书里被直观的体现出来,当时人性的多面性,暗藏在社会中的种种黑白两面,作者的描述,又让读者产生怎样的共鸣?历史的真相又如此的残忍,时间是没有情感的,然而时间里所发生的所有事情,让它有了生命。时间是最好的法官,却也是活着的资本,它无需通知我们即可改变一切,如果因为苦难而驻足不前,时间它定不会等待你,因为它的宗旨就是不停的转动,就像人一样,有了生命就为了活着。人的一生就像一根竹节,每段竹节都代表着不同的经历,我们不停的追赶不停的成长,只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余华对活着的方式对活着的感悟,没有华丽的过度渲染,没有用大量文字进行铺垫,它的直白直观,正是灵魂与肉体之间的融合与注视。书里面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自己风华雪月的青年,经历了家境由富裕跌落到谷底的残酷,虽然也经历了短暂的幸福但却也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拍打,最终才让他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而什么又让他活着。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生命是一个个体,是心脏让它有了跳动,活着何尝不也是这样只要还来得及那么恍然大悟永远不会晚。
有些人很早就知道活着是因为什么,而有些人到一辈子的尽头才忽然感悟活着的本质,看了书里的故事,我会想一生这样坎坷惨淡,为什么福贵还能这样自我消淡,最后平淡的活着,杨绛先生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人生最婀娜的舞姿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古往今来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但福贵的内心让她真实地了解了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虽然身体会越来越硬,却有一处地方如夏火般灿烂,如春雨般柔软,也许活着只为了一件事活着,那是超脱物质和人情之后的态度。生如夏花,死如秋叶想必也是这个道理吧。
高尚不是一些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这是余华所说的,就像福贵一样虽然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善待自己。人对痛苦的承受能力远远超于自己所认为的程度。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死去亦如此。无需要站在金字塔顶端,只愿可以做一棵在风沙中无坚不摧的小草足矣。
中国有站在腥风血雨中依然呐喊着保卫中华的士兵,有着对复兴中华的昂扬斗志,也许在路上会遍体鳞伤,也许会跌得头破血流,但他们却不停的向前冲,只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人的一生不断地随时间在变动,只希望暴风雨来临的时候都能够泰然接受。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所。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亦长,但只要还活着,那么那绚丽多彩的画卷永远不会拒绝你的颜色。只要一切来的及,开始定不会晚。
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一切只因,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2
初次接触到这部作品,是在中学时期一次写语文练习册上的阅读题,那些题目我已不大记得了,但题目中节选的那些文字却始终盘旋在我的脑海中,带给我心灵上的感触,所以,后来我便去买了这本书,将那个没有讲完的残篇完整的读了一遍。《活着》确是一部读来令人触动令人心恸的作品,它令我了悟了" 活着就是幸福" 这一句简单的话的意义,令我对" 生命可畏" 这四个字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人生遭遇。福贵好赌,最终将家产赌了个精光,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气死,母亲也在贫困中重病最终逝世。而福贵的妻子辛苦将儿女养大却也逃不过死亡的命运,他的一双儿女也相继死去,故事的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老牛——福贵,相依为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福贵的活,我不知道对于他来说究竟是上天的眷顾还是惩罚,但毫无疑问,福贵是一个能忍受孤独而坚强的人,在亲人一个又一个离他而去时,他也没有放弃过自己,哪怕孤独,哪怕心痛,他在最后也能够为了活着而活着。
" 活着就是幸福" 这句话被福贵的妻子家珍诠释了意义,"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 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 ,这是家珍的话语,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只
要家人天天在一起,好好活着,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 活着就是幸福" ,不仅仅是自己活着,还要身边的人活着,那才是幸福。这种幸福,常常被我们忽略在生活中,当过年与家人团聚时,当打通一个个熟悉的号码时,都是我们可以称为幸福的时刻,有时这样回想才发现自己已拥有太多,正是因为拥有,才觉得它们并不重要,甚至感受不到它们的存在。回想书中最后,福贵与老牛为伴,那老牛明明已经老得快要行将就木了,却仍固执地活了下去,陪着同样年迈的福贵,这种陪伴是最温暖的幸福,所以珍惜陪伴在你身边的人吧,他们带给你无尽的爱与温暖。
书中的福贵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过,这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坚韧,无论有多痛多坎坷,路依然要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生命中的苦难与艰辛都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的,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本身也是一种责任。这种体会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沉重,每一个生命都是我们要敬畏的,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为了活着而付出了多少……
《活着》是一部令人心痛的作品,但同时,它带给我的震撼和体会也使我获益匪浅,我认为这是一部好作品,它能让我体会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让我们去深刻的反思活着的价值和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 篇3
说来惭愧,身为一名文院学子,我看过的主流文学作品真的可算是少之又少。因为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翻开余华的这本《活着》,原意只为消遣,未曾想竟是欲罢不能。花了两个半小时,一口气从头读完尚不过瘾,又将其中精彩片段反复咀嚼,就连作者所书的三版序言也被我一字不落地看完。
余华何其残忍,他将小说取名为《活着》,但是小说里的人物,福贵所有至亲至爱,却在苦难无奈的生活中一一死去,猝不及防。余华实在是一个很冷酷的作者,他总是从喜悦与美好的生活状态写起,在我们的心被温情治愈,觉得如此生活下去也算安稳的时候,他在作品后面发出一声冷笑。他毫不留情地让我们看清生活的残忍、生命的脆弱,让我们把对幸福的要求一再放低,让我们的原则一再退让,让我们见识到什么叫做退无可退。
故事最最开始的时候,福贵是村子里最有钱的少爷,他过得肆意,读者在看得时候不免连连摇头——这不成器的主。于是余华大笔一挥,少爷因赌博破产,老爷受打击过大,突然去世。这便是福贵坎坷一生的第一个苦难,只是一个开始。被征兵,历经千难回来后活泼可爱的女儿已然因为疾病哑了,母亲离世,家里就靠妻前前后后忙着。但也有欣慰,儿子已出世了。
福贵已经回来了,家里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那时候我这样简单乐观地想着。
而余华真正的残忍在这里却开始慢慢显现。
有庆是第一个死的。死因那么可笑——抽血过多。前一刻我们仿佛还看到这个男孩忙碌地上学放学割草喂养,忙碌地在辛苦的生活的男孩简单的喜悦中追求平衡,下一刻,他突然躺在冰凉凉的医院病床上,留下一室冰凉。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有庆的死那是死亡的开始,这个家庭仿佛受到了最恶毒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死去,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所有福贵在乎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节奏那么快,当我刚要缓一口气时,又一个噩耗传来。我不知道这接二连三的死亡到底要怪谁,抑或是真的源于这个家庭恶毒的`诅咒?我不知道。看完全文,我的心就像是在酸水中浸泡过,涩涩酸酸,欲哭无泪。想要呐喊:不,福贵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但——呐喊无声。福贵只是那个贫苦愚昧年代生活着的人中一名普普通通的一员,我知他过得坎坷,却也知他绝不是最悲惨的那一个。以前也曾听说那个年代的残酷,但是这是第一次真切地看到一个人的命运可以无力到这样的地步。
于是感动之余不免有一丝庆幸。庆幸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庆幸之余又是羞愧,福贵那样苦难残酷的生活都没有打垮他的意志,就算生活只剩下他和那头也叫福贵的牛他依然活得乐观,反观自己,不愁吃穿,亲朋好友俱在,一旦遇到一点点不如意便怨天尤人,痛斥命运的不公,为赋新词强说愁。看完全文之后再次想来,真是惭愧到无以复加。这种生活状态,真的能够说是一个具有健全人格之人的生活状态吗?
人究竟可以承受多大的苦难?我不知道。但是我们能做的只有活着而已。
《活着》读后感 篇4
丰子恺是桐乡人,桐乡是蓝印花布的出产地之一,丰家就开有一家染坊,他出生就是少东家,家里期待已久的小少爷,丰子恺在父母姐妹的呵护下度过了幸福的童年少年时代。这些过往,在他的一本新出的散文集活着本来单纯里有细致的描绘。
他写自己的妈妈总是坐在一张危险的高脚凳上,应酬各路人士包括给他张罗吃食;长大后他才知道姆妈并不是情愿坐那么坐着,只是她要同时顾着家里和染坊不得不坐在那里,并且坐了一辈子。他写他的父亲中了进士后丁忧在家,然后民国后郁郁在家隐了一辈子,留在他记忆里的父亲最爱吃蟹,中秋佳节会带着他们姐弟在院中赏月吃蟹。他写妈妈婶子姐姐为客人们做回礼的糕点,年幼的他如何被长辈们给的糕点哄得高高兴兴;染布之乡都会养蚕,他回忆祖母每年即使亏本都要养蚕,只为心中的寄托,而他最爱行走在蚕茧之间,年年为此挨打年年乐此不疲……这些关于家乡关于家人的`回忆,细腻温暖,处处透着单纯美好的气息。
这本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活着本来美好 最让我欢喜的就是他的题目,活着本来单纯。对丰子恺有一些了解的人,都会体悟到这句话用来形容丰子恺先生和他的艺术人生是多么的贴切。他的人,如他的画,他的文一样,充满童稚之心,又有许多妙趣。所幸,这本散文集让大家一次就看了他的文和画。真是再妙不过了。
丰子恺的画在他的时代--即使是如今--也是独树一帜的,最初他是学习一位日本漫画家的漫画手法,他觉得古朴趣致,随引入中国自己的国画技法,创作出很多当时令人耳目一新的画作。当然,他的画风再独特,也没有再当时开一派别,可能与他常用这技法画生活小品或者偏时事的漫画,当时这些也是报章上的插画,读者们喜欢,但似乎也没人拿它当作大雅之堂上的东西。可是,读者们还是喜欢的,丰子恺后来特地创作了护生画集系列,传为一时佳话,可惜,这本散文集力没有怎么收入,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搜索一窥庐山面目。
丰子恺的文字,也是如他的画一般,朴实趣致,简单中别有韵味。这本散文集里分5个部分收录了他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文章,以青壮年时期的文章为主,因此我们可以看见一个思维活跃,对生活兴致勃勃的丰子恺跃然纸上。
说个旁证:我们小时候学作文时,严格的语文老师要求我们人人买一套丰子恺文集,并且要求每日学习一篇文章,写作文也要学习丰子恺的行文技巧……当时把丰子恺的散文当成闲书读,倒是很轻松的,他写女儿阿宝出生后由爷爷取名的过程,写儿子瞻瞻拿蒲扇当脚踏车的天真即使及时过境迁都还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可是要学习丰子恺的写作技巧来写作文对于当时的我们都是痛苦的经历啊!但多年以后,你却发现自己的行文却有着丰子恺散文的某种痕迹,当年语文老师严格教授了一年的知识终于在我们身上潜移默化地生根发芽。
啰嗦了这么久,其实就想说明丰子恺的文章很适合写作人学习如何写如何谋篇布局,如何在浅显的事物中开拓深度写出新意和深意来,第五部分学会艺术的生活最能体现这种学习。这部分的文章都是他写生活中的小事引申到对于艺术和人生的思考,如何引申,如何转折,他都在生动明白的文字中做了最好的示范。不光是了解他对艺术和人生是如何思考的,也能学习到他的写作技巧,真是一举两得,收获多多呢!
《活着》读后感 篇5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悲剧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同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激情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悲剧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后来,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赖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美好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己死掉了。在后来,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这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可是,我相信这种心情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就像作者余华说的那样:“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什么而活”。生活目的的本身就是生活,是作为一个人,尊严地活着。而生命路途中一瞬间的执着,竟赚取了我们去活一生。因为有这份对活着的执着,才有生命意境的深远,韵味的绵长……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读后感 篇6
这篇小说的文字朴实得不像小说,倒像是跟一个朋友在餐馆里的彻夜长谈,我不说话,只听着他讲他这些年的惨事,他是如何逐渐被现实压垮。听起来或许有点可笑,但是只有讲的人知道其中的心酸。啤酒瓶空了好多(是他喝的,我不沾酒),就这么一直讲到天亮。
曹雪芹和《红楼梦》适时地出现在了开头、中间的某个节点,和结尾中。聂致远考到北京来读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钻研《红楼梦》的老学者,侃侃而谈关于曹雪芹生卒年以及父亲是谁的考证。读博的时候穷得叮当乱响,鬼迷心窍又跑了西山一趟,站在那里重新思考曹雪芹,发现其实他的生卒年以及父亲是谁都不重要。
“他的亲表兄福彭正当着议政大臣,他为什么不前去拜谒,要求施以援手?他为什么不去考科举以图复兴家族当年的荣华富贵?退一万步,他为什么不以自己的才华去当个豪门清客,以保衣食无忧?这些问题,实在比人们讨论了多少年的那些问题更加重要。”
坐在火车上读着这段,一下子就哭了。
“他改变世界了吗?没有。改变自己的人生了吗?也没有。既然没有,他的`选择有什么意义?有什么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心灵的自由。”
这种感觉就像是听着朋友的苦水吐得事无巨细,你虽然没有打断却也已经心生不耐,这时却突然被他灵光一闪的顿悟击中死穴。于是他自己还笑着,你却先哭了。
小说的着重点大概就在这自古以来文人的清高和酸腐上了。
从读硕士、考博士、找工作,到评副教授、转正,几个阶段包括中间大大小小所有的烦心事,归根结底就是两件事:不想求人,以及,学问(文化/道德)到底有什么用。
在现实面前他一步一步退让,退到无路可退兀自挣扎,其实也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想得很明白,可该过不去还是过不去,永远在自己的心理底线上挣扎。分明不挣扎的话,活得更轻松,更好。
贺小佳和赵平平是一条线。
贺小佳的整个经历就像是赵平平心路历程的另一个补全版本,而贺小佳的未来——校聘中学教师——是歩了赵平平的后尘,一眼就将她的一生望见了底。
我讨厌这部小说的原因也无非是,看着小说中的人走过的路,就像看清了自己剩余的人生。
评正教授的一段,两派相争结果谁也没评,倒让聂致远这个局外人坐收了渔翁之利,突如其来的幸福砸得他晕头转向,颇有点喜剧收场的意味,只是其中裹着辛辣味道。
遭受到竞争失败者(的老婆)愤怒的眼神,聂致远几乎是本能地脱口而出的一句话:“我不是故意的!”让人大笑(继而想大哭)的黑色幽默。
结尾是毫无新意的结尾。
就像酒喝得差不多了,倒苦水也快倒完了,天开始发亮,这时候惯例一般必须要有个总结陈词——这位朋友从这一系列的现实苦水之中,悟出了如何的人生哲理。
通常都是老生常谈,你早已在别人那里听到过,你也听自己的心中说过。这位朋友也不例外,说着俗气的台词总结他的人生,可是忽然,就像之前灵光一闪的顿悟,从他嘴里说出了某些仿佛是哪里引来的格言一般的东西,你听着很耳熟,可是好像还没有人真正对你讲过。它们掺杂在无聊的总结陈词中,然而听过了这一整夜的倾诉,你最终只记得了这一句。
——“时势比人强,这是放弃的理由,又不是放弃的理由。”
《活着》读后感 篇7
历经千辛万苦,福贵得以与家人团聚,可生活的难题再一次摆在眼前——有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福贵、家珍只能决定把凤霞送人。可怜的凤霞,还不知道自己就要被送走了……我们无法去谴责福贵的选择,因为我们未必能做得比他更好,但也同样心疼懂事的凤霞……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活着》读后感 篇8
人越怕死亡,就获得越怯懦,而坚强乐观,又是一种对死亡的超越。人会因孤独而痛苦,又会因痛苦而孤独,两者看似毫无关联,但在冥冥之中,互为因果。读了余华的《活着》之后,我才发觉,原来我未曾真正活过。
坐在窗前,抬头才发觉已夕阳西下,沾染了一些书中的悲怆。在一个黄昏,福贵江苏了他的故事,带着些许无奈,带着些许悲凉,带着些许惆怅与悔悟,再带着些许的淡然。他的一生大起大落,好似一天的太阳,从升起时的光芒万丈,到落下时的微弱呼吸,无一不透着一个老人的释然。
年少时的福贵,流连于花月场地中,只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富少,他有着刘村人都没有的条件,有着他人都咩有的尊宠,当他被青楼女子背着行走于大街小巷时,他一切都没有顾及,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沉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他不顾娇妻。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未曾感觉到烟花易凉时的凄凉,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悄声无息,福贵不知道,他已经跳入了为自己挖的陷阱。
当富贵败光了家当后,他的父亲没有动手打他,反而表现的很平静。然而表面上的平静如水并不能掩饰心中的惊涛骇浪,福贵的父亲的`死,恰巧告诉了我们这一道理。当一个人被上帝盯上后,他不一定是幸运的,还有遗弃。家里的那一抹悲伤还未散去,福贵又经历了妻离之痛。岳父大张旗鼓地接走了妻子和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福贵的心中一定一分悲痛吧。会了种地,用着自己的双手和租来的五亩地,养活了母亲和自己。这时的福贵还叫“富贵,”这也是命运的一种讽刺吧。不过这里的福贵,是真真正正的,认认真真的用心活着。
命运总是变化多端的。福贵刚与妻子重逢,却又被抓去充兵,心理一定十分悲痛吧。当他被幸免回家时,他是否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心里有亲切之情?他看看自己的一对儿女,也许真正感受到了活着的价值吧?眼泪是欢欣的背面,是思念的载体,是情意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相逢是让人感动的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时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与痛苦的勇敢。
可惜上天并不在意他的勇敢,无情地夺走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活着,因为他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外孙……都离他而去,只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没有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把所有的思念全部寄托在老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福贵一生的悲惨,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的午后向被人讲诉自己的一生。正如余华自己所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它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给了我生命的意义。
《活着》读后感 篇9
这是余华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和许三观记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和获得一些国内外奖项,以及在多个国家出版。
对于作者的文笔和才华是毋庸致疑的,但是我们要看的是故事本身。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是这样描述和评价: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就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对于作者自己对作品的这样描述已经很透彻了,但我还要要加几句,不然写这篇也没有意义。
首先得归功于我住院了,身体的.破败在某种程度上让我有了歇息的机会,虽然我总没有做什么事情,但是现在更闲了,也因此为了打发时间看起了书,并且是耐心的:所以我说要归功于住院。插句废话,现在的我全身上下只有大脑好用了,其他的不是未老先衰就是毛病不断。
得了这样好的机会,我把活着仔细看了两遍,看完后觉得有些话要说,但还是没有底,然而最后还是写了。
福贵这个人物的性格是洒脱的,也是可以逆来顺受的。做为主角,别人可以死,他必须要活,为了活着他就不得不承受命运给他的苦难和遭遇。
福贵拿自己当牛,从他的承受能力来说,他也确实堪比头牛,压不垮。但是牛的结局是注定悲剧的,因为牛不能反抗命运;也正因为这样,作者就没有写下结局,就单从“活着”的理念开始故事,到讲述故事,最后结束故事。
活着即是主题,就不能讲死去,但也不是不能讲死,而是用别人的死来反应主角的活。
福贵是一个纨绔子弟开始,含着银勺子出生,吃喝嫖赌都行,典型的阔少爷形象。既可以说传承了他爹的习性,也可以说传承了广大少爷的秉性。但是当他遭龙二算计后,输光了家产,他清醒了,到了这里也端倪的反应活着的内涵。不然福贵是可以设定他想不开而去死的;然而作者没有这样去做,而是让福贵继续落魄。
家产没了,他爹死了,又被抓了壮丁,遭遇战争;眼看解放了,回到家才知道母亲已病死了,女儿也因病聋哑。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已经描述活着的艰难了,但是苦难并没有结束,而是接踵而来。
玉珍得了不治之症;有庆在一次献血献出了生命;凤霞好不容易苦尽甘来,嫁给了“偏头”二喜,却生下儿子苦根后大出血死了;二喜也随后出了事故离开人世;苦根眼看是独苗了,是最后的希望了,但是命运还是无情的把他带走;终于只留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老牛活着。
这里面最苦当然是福贵,但是他没有哭,而是用笑来迎接痛楚。
小说的主题也就在这样的悲剧下反应得彻底。
起起落落。死的人早已经消失无踪了,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活着时的所以痛苦。没有办法,如同待宰的老牛只能眼泪汪汪,然而福贵洒脱和顺受的性格,没有让自己眼泪汪汪终日叹息,而是如洞察人生,买下老牛,和它为伴当牛如己了。
活着的意义在此无限放大,他用福贵告诉人们,不管你遇到多大困难,也不要悲秋伤春,要坚强乐观开朗的活着。
相信现实中比福贵更惨的绝没有,但我们可以拿他做面镜子,遭遇苦恼时就告诉自己:活下去,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
《活着》读后感 篇10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那么我们到底是为什么而活着呢?
一部《活着》赚足了我的眼泪,涉世未深的我合上书卷掩面哭泣,为福贵的一生而悲哀叹息,为他面对亲人相继离去只能默默承受却无能为力而感到无奈,也为他独自一人在世间禹禹独行倍感孤独而感到无助。一部《活着》引发了我的沉思,倘若有一天我的亲人们渐行渐远,倘若我的父母有一天离我而去,这尘世间只余我一人面对风霜雨雪,倘若死亡离我越来越近,我又该何去何从?
荣华花上露,富贵草头霜。福贵的前半生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少爷变成了一个下田耕种、为生计发愁的庄稼汉,他经历了徐家从家大业大到一贫如洗的重大变故。许是命运弄人,福贵的人生从家道中落的那一刻才真正开始。荣华与富贵于他终究不过是过眼云烟,就像花上的露水、草头的秋霜一般,禁不起阳光的曝晒,一切终归于平静。
接踵而来的是父亲的病故,母亲的卧床,而在一夜之间,福贵也仿佛长大了,他从一个纨绔子弟成长为一个男人,扛起了家庭的重担,可造化总爱捉弄人。
福贵在给母亲抓药的途中被抓了壮丁,一个从未扛过锄头的人就要扛枪了,想想都觉得可怕。在战场上,福贵亲身经历了死亡,也亲眼看到刚刚还有说有笑的鲜活生命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战争是可怕的,而此刻的福贵只想活着。此刻生命变得是那样脆弱,仿佛生与死只在睁眼与闭眼之间,活着是那样遥不可及。
后来,福贵终于返乡,而此时母亲早已离世,女儿也因病变成了哑巴。经历过生死的福贵本以为能活下来,重新与亲人团聚,从此一家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是老天的眷顾。可是生活总是不如人意的,此后的.福贵亲眼看到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渐行渐远,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直到晚年,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黄牛与他相伴。他有时会伤心,但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亲人们都先他而去,等他有一天也要离开时就谁也无需牵挂了。
与其说《活着》中的福贵是不幸的,倒不如说那个年代的中国是不幸的。上个世纪的中国四分五裂、内忧外患、战乱不断,好不容易安定下来却又遇到三年自然灾害,时刻面临着饥饿的威胁,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活着是从每个人心底发出的真切而又强烈的呼声。因此余华才会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觉得时至今日,人不应该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还应该追求更高更远的目标,为理想而活着!
那么透过《活着》,我又读懂了什么,我们到底为什么而活着呢?
有一部香港电影叫做《岁月神偷》,它所表现的主题是:岁月是一个神偷,他会偷走我们的青春岁月,偷走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但它偷不走我们对生活的希望,偷不走我们心底浓浓的爱意。这就是生活,也许亲人会渐行渐远,但他们对我们的爱却亘古不变。
也许我们的亲人会离去,我们的父母会远行,但生老病死是生命的选择,是不可选择的选择,但请记住:不论如何,他们是爱我们的!我们要好好活着,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该做的事,做自己想做的事,心怀感恩与爱意去追求自己更高的理想与目标。当然,我们也无需惧怕死亡,因为这是一条任何人都不可逃避的不归之路。我们要做的是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为爱而生,为理想而活,活在当下,莫负芳华!
《活着》读后感 篇11
黑暗笼罩了一座城,唯独只剩一盏灯。窗外只听见寒风在黑暗中挣扎,呐老的老钟慵懒地敲打着。此时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气息,使我一闭上双眼,那书中一幕幕电影般的情节纷纷闪过;在这孤独的夜里,只剩下聚光灯和笔墨与我作伴。
想起白天里,我与《活着》的邂逅时光。我还是与往常一样,喜欢去书店与书共渡休闲时光。我喜欢坐落在靠窗的位置,手中捧着一本书;喜欢书慢慢划过我的指尖;喜欢书身上特有的淡淡清香,喜欢它们带我领略知识的海洋。窗外的风变得格外温柔,轻轻地抚摸着我的侧脸,但我更喜欢那冬日里的一束微弱的暖阳,那种诉不尽的温暖,让人很惬意!而它,恰好出现在我必看的书架上,格外的引入我目,我顺手拿下它。
没有想到,我的眼泪却与它达成了共鸣:
回忆本是一本蒙上灰尘的书,它曾单薄的承载了某个人的酸楚,过往的不堪,让人不敢再去回忆,渐渐地成了我们闭口不谈的话题,可余华笔下的垂垂老矣的老者,却慷慨大方的与我们讲述他的一生;在锦瑟年货里,该努力时,却有人选择了一份安逸。他是地主家景出生的福贵,他过的'是“吃喝嫖抽赌”的生活,可能烟花巷柳显得格外柔情吧!赌场上的输赢犹如梦,而他却不知自己早已输掉了自己的人生。恶习让他家道中落,父亲却被他给活活气死,一贫如洗,穷困之中他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不料被捉去当壮丁,他亲眼目睹了战场上的无数的伤兵之死。历千经万难回乡时,才早母亲已不在人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带了一对儿女,女儿凤霞却因无钱治病成了哑巴,本以为团聚了的一家子能在贫困中得到了平静,不料苦难却依旧如影随形,儿子有庆为难产的县长夫人献血时,医生大量的抽血,不料这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就此消失在这无情的年代里,有庆的死瞬间让我错愕。原以为福贵的生活中的悲剧可以到此结束,可是悲剧一再上演,并没有要停歇。相距离世的是凤霞,她在生产时,死于大量流血;福贵一生经历了最悲痛的事是没能养老送终,白发人送黑发人。妻子因长年被病痛折磨到生不如死,最终还是先他而去。现在只剩他和女婿:小外孙可以相依为命,不料上天又与他开了一场玩笑,女婿在一次建筑事故中被砸死,小外孙苦根也因贪吃豆子意外撑死,命运与他离开了一场令人窒息的玩笑,生命里难得的那一份小小的温情,最终被死神撕扯得粉碎,只剩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头牛跟他一样坚强的活不了下来,他给这头牛也取名叫福贵,夕阳西下,只剩下他和他的牛。
道不完这人世间的阴晴圆缺,也诉不完这风花雪月,只因情深未了的结,也只因人世间迟早要离别;余华用朴素的笔触,诠释了生命虽脆弱无常,但在书中,却让生命坚强得到了极限。《活着》让我感慨良深,尽管四季轮回的脚步让生活不平凡,也蹉跎了光阴,黯淡了你的人生,我们也要在这条路上寻觅,哪怕有天,累了、倦了、也只不过在淡泊宁静中踏着短暂的忧伤,走过坎坷,我们也要笑对朝阳。
我想!你一定对你的人生迷茫过吧!也挣扎过吧!可又不知如何去改变,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放弃看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火苗。每天无所事事,只会刷抖音、快手、淘宝、打游戏,做着六十多岁老人做的事?寻找那份安逸?不!这样的活着,只不过是在挥霍你的光阴,年轻是像蚌一样磨砺出珍珠的过程,要让自己的人生得到升华,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这才是活着!
黑暗彻底笼罩一座城,也关了所有的灯。
《活着》读后感 篇12
微凉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我的屋内,秋风吹来一丝寒意,我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轻轻地抚摸着书皮上的名字“活着”。书皮是黑色的,我见过的版本书皮都是黑色的,这黑色,让人感到压抑和沉重,或许活着,本身就是压抑和沉重的吧。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思是乱的。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大家最关注的人福贵,不是大家最同情的福贵的命运,不是大家最感慨的当时的生活,而是书中那个最悲惨而又最坚强的女人----家珍。
我想,家珍真是个伟大的女性,她所承受的苦难,所表现出来的坚毅,又何尝不是在演绎着“活着”?或许,是因为同为女性,亦或是因为我所处的这个特殊的年纪,一遍又一遍地接触家珍,我就愈发地欣赏她,敬佩她。
她隐忍、贤惠,用旧时女子的胸怀包容着自己的丈夫。她会做四样蔬菜,但下面都是猪肉的饭给福贵吃,为的只是告诉福贵一个道理: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的。读到这,我不禁莞尔,《活着》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的朴实,是的,这样的文字才更能打动人。而这样的家珍更是让我喜欢,她的可爱,她的聪明,她用最委婉的方式诉说着对于女人来说最严肃的事情,她不急,也不恼,什么事都放在自己的心里留给自己整理,或许这样的心理并不好,可是在那时,相较于那些大大咧咧的村妇,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性格了。
她对于福贵、对于婚姻的执念令我费解。初读时的我想不明白家珍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福贵,容忍他的吃喝嫖赌,甚至在福贵打了她两巴掌的时候,她都一声不吭,甚至福贵问她恨不恨他的时候,她的回答都是没有,那样轻轻的两个字却带有十足的分量。怎么会不恨呢?未经世事的我都无法不恨。那一句“你不回去,我就不站起来。”刺痛着我的心,这究竟是个多么执着的女人?是说她执着呢,还是固执呢?是因为爱吗?不,只是对于婚姻的执念吧,那样的'年代,福贵又是那样的人,不会有爱的。可是越往后看,当家珍被父亲接走不舍的时候,当家珍背着有庆走了十多里路回去的时候,当家珍脱下旗袍换上粗布衣服干农活的时候,当家珍见到福贵归来大哭的时候,当家珍安详地死在福贵怀里的时候,热泪一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才和福贵终于明白,家珍终究是爱着富贵的吧。
一个女人,生活在中国最贫穷、最动荡年代的女人,用自己小小的力量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守护着自己的家庭。透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家珍年老时站在田边瘦小的身影,她的头发白了,身子也病了,夕阳的残红涂抹在她的身上,渲染着她一生命运的不幸,青年丈夫家庭衰落,中年丈夫失踪,女儿哑巴,而后丧子,暮年丧女。但即使最后病得那样重了,她还坚持着,幸福地坚持着,是心中的那份本真支撑着她,本真,亦是本贞。汪国真的一首诗中写道:“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家珍就是这样的吧,义无反顾,在那个年代收获了幸福。
《活着》描述的不仅是福贵的生活,不仅是福贵家族的生活,更是当时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作为一个人,首先是活着,而后是怎样活着,活着怎样。“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坚守本真,坚守本贞,义无反顾,幸福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13
翻今天的报纸才发现今天的节气是立秋,秋天了么?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手里的这本书从七月一直翻到了八月。难怪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怎么觉得有些冷,是因为空调的冷气渐渐布满整个房间,还是因为看到了小狼的死?
小狼死了,是被陈阵自己用马棒打死的,我为它难过了一整个下午。
厚厚的一本书快要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始猜小狼的结局会是什么。
我想也许会让它重新回到草原,也许它爱上了它青梅竹马的玩伴——三只小母狗中的一只,然后作者再让它们生一群可爱的的狼狗BABY,想像它们长成高大威猛的狼狗勇士。然而那个在铁链下长大的桀骜不逊的灵魂终于还是用死亡争得了自己的自由。
视小狼为自己生命的陈阵终于听从了毕力格老人的话,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马棒将它打死——让它在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让它飞上腾格里,成为狼图腾的祭品,成为草原上空永不死去的狼的精灵。
这本书讲了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来到内蒙古草原牧场生活,从不喜欢狼到爱上狼研究草原狼,并像淘气的小孩掏鸟窝一样,冒险从狼洞里掏得了一只小狼,顶着草原养狼不敬、养狼为患的多种矛盾和压力直至将它抚养长成一只大狼的经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线索。
作者说离开草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不停地做着关于小狼的梦,可是每一次的梦里,小狼都没有怨恨过他,看他的眼神里始终都是充满爱意的,那爱意古老荒凉,温柔天真。我相信作者没有撒谎。可是,我还是为小狼难过,因为这样的结局,不论作者给它怎样的理由。作者让陈阵磨钝小狼四颗借以战斗和生存的.狼牙牙尖以防止它咬伤人,用铁链拴住它以至当它听到旷野里的狼嗥时在一次次的挣脱铁链的努力中将咽喉勒出炎症而失去与自由狼在草原上空的狼嗥对话,并最终失去重返自由狼的群体当中的可能。忿忿然,如果可以我真想改写这个故事......
小狼生活的那个世界叫做草原——光看这两个字只觉得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文中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的描写,比如那个天鹅湖,美得我几乎要怀疑那是作者的遐想了;然而草原上还有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也像作者笔下的用字一样触目惊心,那只天鹅的死,那群狼的死,那片草场的消失,直叫人心痛而无奈......
总觉得厚厚的一本书其实可以再薄一些。有些话不知是作者心里太想说还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觉得像是在听一个老人不停地重复一个话题一样——那就是“狼图腾”三个字。对中国历史地域人格的分析,对游牧民族的崇敬在书中多次出现和表露,尤其是书结尾的那份“讲座”,是耐了性子看完的。我不明白,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重复,可是作者为什么要明知故犯?小狼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图腾”却是两个太重的字眼,看的过程总觉得作者有一些罗嗦,嗯,或者,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作者不知觉的在内心深处所做的虔诚的一次又一次的祷告?有一些困惑。
无论如何,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夏天的一段时日,让这个平淡的暑假有了一些纪念。我想从此我要中了草原的毒了,从此也要中了狼的毒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内蒙草原上截住一位老人向他打听草原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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