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2-11-22 09:12:35 读后感作文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读后感15篇

《家》读后感1

  这本书主要是说,世界上有很多出色的演员,如:“完成自己的梦想─飞机的郑爷爷”、“发明电灯的─爱迪生”等,他们都是经过好几次努力才有今天的成就,绝不会因为两、三次的失败就放弃!

  郑爷爷从小就喜欢飞机,为了完成梦想,他不怕苦,终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发明了一架轻航机,那年,他已经六十六岁了,记者问他一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他只说了一句话:“必须不怕失败!”这让我想起老师曾经给我们看过的一张图片,那张图片名称叫:“你永远不知道,你离成功多近?”图片里有两个人在挖钻石,第一位一直挖不到钻石,于是垂头丧气的回家去,但他却不知,只要再多敲一下,就能挖到宝藏!第二个人,虽然离钻石还有一大段距离,他却不放弃的一直挖,相信过不久,他就能成功了!我想这正是所谓“不放弃的精神吧!”

  爱迪生从小虽然在学校成绩不是很好,他为了发明电灯,前前后后一共实验了一千七百多次!,有人问他说:“你实验这们多次,如果试了五千多次,都没成功呢?”爱迪生却说:“至少我知道这五千多种东西不会发亮啊!”,我觉得他的想法很特别,因为他能“正向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将想法付诸行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此外,心理科学家的研究早已证明:真正成功者,必须演活自己,“执著”是条件之一。波比曾说过:“执著的人拥有希望和未来”爱因斯坦、李时珍、吴承恩等等的人,都在考试上失败过,但他们坚持到底的执着特质,帮助他们迈向成功;“信心”是条件之二,老是期待别人对你的肯定,最后都会失望,所以,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别人或许不了解你,但你必须了解你自己,甚至肯定你自己;“兴趣”是演活自己的条件之三,找到了自己的兴趣,便可以知道自己的专长,有了自己的专长,生活才会有保障,有了以上三个条件,学习和做事才会有效率。

  看完了以上我的感想,你们还知道世界上更多出色的演员吗?,想知道的话就来跟我一起看这本:“做个让人激赏的少年生活家”吧!

《家》读后感2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糟蹋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家》读后感3

  他只有8岁,却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只是为了近距离看主人的那把小提琴,却不幸遭到主人的打,含恨死去了。他就是显克微支笔下的小音乐家——“扬科”。

  一个酷爱音乐,而且具有卓越的音乐天赋的少年扬科,却因家境十分贫苦,8岁就当了牧童。无论走到哪里,他总能感受到自然界中的一切声音所饱含的美。田野里的小虫,果园里的小鸟,河边的'青蛙……它们的声音都让扬科陶醉。如果能有一把小提琴,哪怕只让他摸一下,他就满足了,这是一个多么微小的心愿呀!他知道主人家有一把小提琴,但绝不会让他这样一个穷孩子去看一看、摸一摸的。夜晚扬科喜欢音乐的情感战胜了心灵的恐惧,他走进了食具间,结果因不小心碰动了琴弦,被活活打死了。临死之前,他还在听着燕子的歌声,小溪边的笛声……陪着他的只有那把树皮做的小提琴。

  文中的白桦树在号叫,我的内心也在号叫。为什么他们的心像冰山那么冷,像石头那般坚硬?为什么他们要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力,就把穷人当狗一样看待?对,是它,是那个在剥削制度下、吃人的社会,是那黑暗的时代害了他!

  而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周围的小伙伴们不是学画画就是学弹琴,或是书法、舞蹈……我也不例外。在我七岁时,爸爸妈妈就买了一架钢琴送给我,我便开始了我的学琴生涯。可我却不珍惜,一说起弹琴就犯愁,不断跑去喝水、上洗手间,尽量缩短练琴的时间,常常惹得妈妈大发雷霆。我把弹琴看作是一种负担,想想真惭愧啊!

  扬科,我会为你再次拉起生命的旋律,让你听听我们幸福少年的心声!

《家》读后感4

  《终极一家》在我生活中缺席已经两天了。。。他不知不觉的就那么走了。

  还记得当初刚接触一家的情景,自己正为《终极一班》的结局而愤愤不平时,听说要拍他的续集,就感觉希望来了。于是从6月盼到暑假,再从暑假盼到开学。一日一日的等,一日一日的盼,漫长的3个月把自己大部分上网时间都花在了搜索关于《一家》的新闻上。终于盼到了!45HS3 酷炫的片头曲,华丽的`人物着装,还有我们最爱的偶像。45YJS 一下子就投入到剧情的跌宕起伏里。我承认我确实有一段时间对《一家》烦了腻了,那是我在听说了《一家》会有50多集时。对于一部偶像剧来说50集这个数目是有些夸张,况且偶们粉丝为了他一天天为了他喝不下水吃不下饭,就为了他一天就1集,一星期就5集,逢到周末还得长长的GR563 郁闷一下,到了20多集的时候,剧情发展已经墨迹到人神共愤了,偶们粉丝能不怒一下吗?所以偶GW35H 怒了!就个自己痛下决心说偶不看了,可-----没有用,到了9点偶还是反射性的打开电脑PPS等我反应过来时,《终极一家》已经在画面上了。我无语了34GAGH 。

  可今天《一家》真的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憨憨的夏天,嚣张的鬼龙,可爱的盟主,痴情的兰陵王,卤卤的夏美和她那没怎么出场的鬼娃,最后是吝啬的夏宇和没啥戏份却依然自恋的鬼凤,还有好多我就不一一列了,总之他们就这样走了。。FG5HD 把我的心也带走了。。。想想当初还真不应该认为50集多啊!瞧瞧,现在嫌少了不是。

  当然偶还是和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个不完美的结局,为什么好多地方都删了,又有好多地方太墨迹,可是毕竟一家已经结束了,说了也只是枉然。作为粉丝偶唯一能做的就是祝《终极一家》一路走好,早日生个小宝宝。。。。D4HNHH 嘿嘿!就是续集。。。别多想!!偶也永远的永远永远的为一家的所有演员加油。

《家》读后感5

  我们这学期的阅读教材里有一篇文章,题目是《家》。写的是一位爸爸辛苦工作了一天,很疲惫了,可是刚回到家,儿子就缠着他要钱,爸爸听了儿子的话以为儿子要“借钱去买一些幼稚的玩具或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大失所望,又想到自己的辛苦,不由得发火了。

  爸爸下来后,决定和儿子好好沟通,原来儿子是想向他买一个小时的时间。儿子的回答真是出人意料,原来孩子需要的并不是钱,而是爸爸的陪伴。

  我想到了自己,我也特别渴望爸爸的陪伴。一周七天,爸爸只有周六周日两天的时间在家,其他的时间都在外地。有时候忙起来一天也不在家,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出差,有一次出差都差不多一个月了才回来一次。每到周五,我都要问妈妈:“爸爸回不回来?”只要我听到妈妈说“不”字,我的心情马上就会变差,闷闷不乐,也不想说话。

  每次只要爸爸一回来,我就会大声叫着“爸爸——”,然后紧紧地抱着他,我会亲手给爸爸做一些礼物,有时会画一幅画送给他。每当爸爸要走的`时候,我会非常不开心。我希望爸爸不要老出差,每天都能陪我玩,可是爸爸做不到。

  文章中的儿子和我一样,希望爸爸早点回家,多抽出时间来陪伴他。我也知道,要是世界上的爸爸都不上班,就不能养活家人,但世界上的孩子少了爸爸的陪伴,会觉得过的每一天都是空白。

  我真想让爸爸多陪陪我,但爸爸那么忙,还要忙着工作,挣钱,他也是身不由己。唉,我真想今天就是我的生日,那我就会对着蜡烛许下我的愿望:希望爸爸不再出差,多陪陪我。

《家》读后感6

  这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写了动物的故事。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名叫阿宝,有非常高的舞蹈天赋。而一只名叫圆球的黑熊,把它的名气抢走了。之后阿宝每天焦躁,看到圆球就呲牙咧嘴,好像想一口把圆球咬死。之后,田甜小姐把阿宝锁在笼子里。后来,马戏团一年一次的巡回演出,慰问贫困山区的农民。而阿宝在那里和在马戏团里有360度大转弯。性格温和多了,不像在马戏团里别人摸他就咬他,最后,阿宝死在了马戏团里,死在高导演的掌声和鼓励里。告诉了我们,动物跟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死去的时候。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狮子,叫幸尉,它还有一个漂亮的驯兽员,叫孙曼莉,是一个温柔的驯兽师。而翁导演要拍一部《情满非洲》把幸尉选上了,结果幸尉的行为就改变了,想吃鲜肉,想在《情满非洲》里一样,茹毛饮血的把一匹枣红马吃掉。最后,孙曼莉成了一个夜总会表演小节目,孙曼莉再也没有去看幸尉。说明了一只狮子只要有了这样的经理,最后就会再揪不过来了。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动物作家沈石溪的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老猎人亢浪隆在森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他经验丰富,枪法非常准,还有一条机灵的大黑狗,所以只要进山,就很少空手而返。有一天,亢浪隆带着作者在洗澡,作者发现了一只有白熊掌的大黑熊,熊掌是名贵的山珍,白掌在熊掌中非常珍贵,可以卖不少钱,所以亢浪隆让大黑狗追小黑熊,自己去追大黑熊。最后,小黑熊被抓了,大熊逃走了,可大熊为了小熊一定会回来的,大熊果然回来了,那只大黑熊为了救孩子自己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动物也一样,黑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连生命也不管了,这一点让我敬佩不已,也表明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可是人类是残忍的,如果亢浪隆和作者没有追杀大黑熊的话,就没有那么多悲剧。

  这本书里有深刻的道理,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家》读后感7

  自从读过《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之后,我就对故事内容念念不忘,她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比起我自己,还差得远呢!

  书中的一个主人公赵乔乔,因为长得高,所以才刚刚开学第一天,就被同学们认成老师。为此,赵乔乔曾多次在妈妈面前埋怨过她为什么要长这么高。妈妈也感到疑惑不解,她刚出生时,比普通孩子都小,可是突然间,赵乔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开始溜溜地向上长。

  虽然赵乔乔不和正常人一样高,但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老奶奶收养的流浪猫“点点’’弄丢了,赵乔乔偶然间找到了它,自告奋勇当起了保姆,细心的照顾它。为此,点点非常喜欢赵乔乔。

  有一次,点点把一不小心把赵乔乔的手抓破了,妈妈一怒之下,要将点点赶走,经过赵乔乔苦苦哀求,终于为点点免了死刑。

  当然,她还有一颗难得的女儿心。

  故事发生在一天清晨,妈妈送赵乔乔上学,结果,一个工人肩上的.灯箱朝妈妈扫来,她连忙抱住妈妈,而自己的额头上被狠刮一下,立即出了一滩血,留下了痕迹,但她笑了笑,却不以为然的说:“这是爱的痕迹。”

  现在想来,赵乔乔的那颗心,在我们身上都快灭绝了。期末考试后,我觉得语文和英语考得还不错,就是数学不怎么理想,91分但是总体还算行,于是,我天天骄傲自大,吹牛。家里的人都听腻了,已经背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妈妈见了,细心的教导我:“你呀!真是井底之蛙,成绩好的人多了!”就为了这点区区小事,我们俩人便吵了起来,结果,惹到妈妈伤心。哎,回想当初,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而小时候,妈妈经常为我干这干那的,我却这么对她······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乌鸦反哺”,孝敬自己的妈妈。

  我看完后,明白一个道理:要像赵乔乔那样拥有一颗“完整的心”。

《家》读后感8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家》读后感9

  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家》读后感10

  前不久,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这是一本饱含温情的书,它让我感受到了爱是多么的伟大,就算条件再艰难,一家人浓浓的爱总可以化解一切困苦。

  《桥下一家人》讲述的是这样一个充满爱的故事。老流浪汉阿曼德在一天晚上回到自己的领地时,发现自己的领地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条小狗占领了。他不喜欢孩子,嫌他们像八哥一样吵吵闹闹。但在和孩子们的日益相处中,阿曼德被他们打动了。于是,决定在巴黎找了一份工作,为孩子们建立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老流浪汉阿曼德了。阿曼德是一个善良的人。尽管当孩子们把他的地盘占领时,他一开始非常生气。但在后来,和孩子们相处时,他渐渐改变了看法。他觉得孩子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糟糕,反而很可爱呢。这其实是他善良的心在发挥作用。还有,当慈善机构决定把孩子们带走,并把他们的妈妈送进监狱时,阿曼德本来可以一走了之的,而他并没有那么做,而是把孩子们带到了吉普赛人的营地,让孩子们成功地逃过一劫,阿德曼又一次将他的善良内心付诸行动了。

  这本书里的一家人,尽管生活得贫穷,困苦,但他们始终积极乐观来面对一切。所以,他们总是能自由自在、快快乐乐,无拘无束。我们一定要学习他们的这种乐观向上的精神。其实,生活中的快乐并不在于生活环境的好坏,而在于我们自己的内心。一个人只要心中有爱,能感受到周围的爱,就能生活得开心快乐,就能让陌生人成为好朋友,让一家人更加亲密无间,就能化解一切困难。我喜欢这本书,一本让人懂得爱的好书。

《家》读后感11

  刚刚读完《家》,很多时候读它自己好像是抱着读言情小说读的,读到封建黑暗也是有的,但是更多的时候还是兄弟的爱和男女的爱。 小说里面最喜欢和惋惜的还是鸣凤和瑞钰了,前一段时间读到鸣凤投湖自尽很是伤心,自己也跟着哭出来了。今天读完小说,看到瑞钰也死了,眼泪有打滚了。她们有他们爱的人,觉慧和觉新,她们理解他们,从不抱怨她们什么,很多人可能会想旧社会的女人都是这么傻,但是不管傻不傻,我认为这样的女人是值得男人一心一意的爱的。 高老太爷,到死明白了自己的错,似乎自己明白了些,但是终究是迟了。他一心想让高家兴盛下去,但是他一个人无法挽回家族走向衰落的命运。

  文章里时常会看到觉新兄弟吵架,觉慧看不起觉新,认为他懦弱。但是最后看他们分别,才明白兄弟终究是兄弟。没什么仇不仇的`。想想自己也是一样,我有一个哥哥,我们儿时经常打架,我时不时到妈妈那里告黑状,害妈妈打哥哥。哥哥一直觉得委屈,我知道自己错的,一直觉得对不起哥哥。我欠哥哥好多,现在长大了,哥哥也去工作了,我在外地读书,很少能见面。去年哥哥在家,妈妈给哥买了只烧鸡,哥哥正要吃,听到妈妈说我要回家了,就把到嘴的鸡放回袋子里,说等我回来吃,哥哥知道我喜欢吃肉的。()结果那只鸡全给我吃了,哥哥都没动。这是妈妈后来告诉我的。哥哥其实很疼我的,只是嘴上老要跟我吵,害我一直以为我很讨厌哥哥。其实不是的。前段时间爸妈来电话说他们和哥在一起,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好。

  家,总是那么温馨,不知道为什么觉慧要离开家,若我要走,看到哥哥那样挽留我,我一定会留下的。 看着高家兄弟最后分开,自己很是伤心,也钩起了我对家的回忆。

《家》读后感12

  上周,我读了一本书——《千家诗》,周末老师便叫我们说写这本书的读后感。

  人们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

  《千家诗》这本书所选作品多为唐代诗人著名的绝句和律诗等……篇幅短小,音律和谐,读起来琅琅上口,诗中意趣更是令人心情激荡,可以读处作者当时的想法,当我读到唐代诗人。李白的:秋浦歌十七首其十五时,全诗的感情基调是愁苦的,因为发愁而生出许多的白发,白发三千丈,怎么可能?这里运用了夸张的手法,可见李白的表现力,李白半生途不顺,饱受排挤,虽有投身报国的伟大志向,但壮志未酬,人已经老了,这首诗表达了他的雄心未泯的悲愤,也让后人为他的怀才不遇感到同情。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应该是《初夏睡起》这首诗是南朝时期著名的诗人杨万里所写的,这首诗的前两句,“梅子流酸溅齿牙,芭蕉分绿上窗纱”意思是梅子的味道很酸吃过后在牙齿之间还留有酸味芭蕉刚长出来绿荫映衬到窗纱上。这首诗的前两句写梅子的味道与芭蕉的形态,点明初夏这一时节,后两句表现诗人闲居乡村,午睡后看着儿童捕捉有序的舒畅心情。全是选用了梅子、芭蕉、柳花等物象,把诗人对乡村生活的喜爱之情表现出来。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这句话“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你准备浪费粮食的时候,就想想这句吧!农民种田,农民们也不容易每天我们都会倒饭,不吃的就随意的扔掉,都不想想农民们的辛苦劳动。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就是那辛勤的.劳动人民,他们默默的努力,换来的就是我们的幸福。

  原来,诗歌,离我们那么的遥远,却又那么近,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无论是苦难,是辉煌,是沧桑,是淡泊,是热闹,诗歌的魅力,永远是那样的安静。

  每天读一首诗,会让你增长知识,也能懂得很多,千家诗这本书很好,知识很多,还有不认识的字还带拼音呢。

《家》读后感13

  放假了,我买了几本书来充实我的暑假生活,其中有一本是《桥下一家人》。

  一开始我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以为是讲住在桥下的一家人,后来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才知道,其实并不是这样,他们并不是一家人。听到这,你肯定感到很好奇吧!既然不是一家人,为什么要取桥下一家人这个为书名呢?你们先听我把这本书的大概内容讲一遍,我在回答这个问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息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听完我讲的这本书的大概内容,应该不用我回答你大概已经知道答案了吧!没错,你想的是对的,因为阿曼德帮助了这个遭遇不幸的家庭,使他们有了家,而他们也把阿曼德当作了自己的爷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多坦诚相待;互相间的帮助、扶持使得平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它还告诉我们温情、浪漫、希望,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生活中不经意的小小的又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惊喜,你发现了吗?而且这本书不仅是给儿童的,更是给所以人的,希望大家来读读这本书。

《家》读后感14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读后感15

  一、先秦简史

  1、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起兵灭商纣王,建立周朝,迁都镐(hào)京,在今陕西西安西南。

  (1)武王伐纣,开“革命”理论之端。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易·革》

  (2)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后来中国文化的基础,是中国人文文化的开端,此人文文化后来被孔子继承。礼是在维持“异”的基础上平定人心,即“不怨”;乐则是在异的基础上达到“和”的效果。礼乐合起来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方法和途径。历史证明,片面的强调平等,是妨碍历史进步的。现实的不平等性需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到维持,社会才能发展。(当然,孔子之礼,在接受现实是不平等的基础上,有一个目标的平等,即“仁”的理想上的平等;西方是主张人生来平等,然后追求结果的不平等。)但是,有一个问题,如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可以不平等,但是不能不公平。

  2、公元前771年,迫于少数民族犬戎的进攻,周平王迁都洛邑(今洛阳),东迁以后为东周(前770年—前476年)。可见秀才是打不过兵的。所以秀才要想立足,就要做会打仗的秀才。

  3、春秋五霸①:王室衰微,强大的诸侯,齐、晋、楚、秦相继称霸。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相传春秋初期诸侯列国一百四十多个,经过连年兼并,到后来只剩较大的几个。

  五霸之后,中国历史上就再也没有出现所谓的“王道”之治,历朝历代实践上都是“霸道”,亦即靠武力取得政权,没有文化的基础,建立政权之后再以文化粉饰之。孔子比较推崇管仲,因为“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论语?宪问第十四》)如果说孔子是会打仗的秀才,齐桓公就像是念过书的兵。

  4、战国七雄:

  楚国||鄢郢||湖北江陵西北yānyǐ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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