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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我》初中作文合集六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初中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初中作文 篇1
记得我的第一本最爱的书是《伊索寓言》。当时的我还是个孩子,读着这本书里各种有趣又富含哲理的故事,我深深被它吸引住了。
小时候家里并没有许多藏书。后来上了小学,才渐渐接触更多的书籍。有一次,我从课本里读到三国的故事,觉得十分新鲜,后来听说这居然是一本书的片段,便嚷着向妈妈要这本书。于是,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三国演义》。虽然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四大名著,但当我第一次翻开这些书时,我就深深被里面描绘的古典历史故事吸引了。虽然三国的故事里并没有什么大灰狼小绵羊,但我对它的兴趣依然不减。那时的我还没懂事,把《三国演义》当成了“文字连环画”,只对各种有趣的情节感兴趣。
后来,我从课本与老师那知道了更多的`书,虽然多少年前老师推荐的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到现在还没接触过,而其它也有许多书我并没打算去看,但我依然收获不少。我订阅了一些我对其饶有兴趣的书刊,并且时常翻开看,没过几个月家里便堆了许多我看过的书刊(还包括向亲戚同学借的)。这一时期,我才刚开始有了对书籍的认知。
到了高年级,我就开始“博览群书”了。我接触了科普书。我从小就对科学十分感兴趣,因此自从第一次遇见科普书,便一发不可收拾。书刊,百度,书店,图书馆,我用尽了途径寻找能够学到科普知识的地方,其中最爱的还是书籍。到现在,我家还是堆着一堆科普书,例如《时间简史》,《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等。“泡”在科普书里,到现在都是我比较喜爱的一件事。
现在,我从中学课本里知道的书更多了。有时,花一些时间读读书放松放松也是十分悠闲的一件事。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多读书多好书,帮助自己进步!
《我》初中作文 篇2
我喜欢出发。
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过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翰,仍然是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翰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麽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哪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还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向两脚而是要问向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人的双手而是要问人的意志。于是,我想用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
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再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我》初中作文 篇3
说到人类,几乎每个人都会想到 “自私、残酷、不为他人着想” 等等的词语。当然,身为人类的我们往往都会反驳,认为这些词语不应用在人类的身上。我曾经也是这么想过。但是,一旦我们经历过一些无法弥补的过错时,那人才会发觉那些词语真的适合用来形容现代的人类。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好胜心强、死爱面子、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只要我没有把某样东西得到手,别人也休想拥有。耍心机、使出诡计也是我的拿手本领。父母劝我别那么固执、任性、我行我素,但我都把他们的劝告当作耳边风,我认为,只要没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什么事都能做。
我还记得,小学五年级那年,我是班上跑得最快的同学,连风和时间也都败在我手下。每次体育课时,班上的'同学都争着与我挑战,向我讨秘诀。当时的我感到无比的骄傲,觉得自己就像高高在上的国王,批评那些跑得比乌龟还慢的同学。
直到有一天,班上来了一位长得清秀美丽的女同学,她叫思雯。虽然有着像古代女子般的温柔气质,名字也与 “斯文” 同样发音,但是她不是那种好欺负的女生。她曾代表学校参加跆拳道,得到第一名。这不算什么,最让我惊讶的是,她曾代表巴生县参加赛跑,并且获得季军。我不甘心有人比我还要强。自从她转来我们学校,所有的风头都
被她抢去了。而我变得像根小草一样,似乎没人知道我的存在。生气的我立志要把属于我的欢呼声、掌声及光荣给抢回来。除了我以外,没人有资格享有!
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到了。每位选手,包括我和思雯正在做热身运动。在我耳边响起的,只是每一位同学喊着 “思雯,加油!” 、“思雯,你行的!”的声音。属于我的欢呼声与鼓励去了哪儿?我越想越不服气,于是我做了最坏的打算。我趁着思雯去洗手间时,把她的运动鞋带到没有人看见的角落,然后把鞋子弄坏,再把那双鞋放回原位。
赛跑开始时,我故意放慢速度,让思雯超越我。我弄坏她的鞋子,只想让她无法跑得快。怎知她以平常那惊人的速度向终点线跑去。我原本不想制造出悲剧,但不该发生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她的右脚鞋底突然脱落,她来不及停止脚步,整个人滚到了赛跑道旁,头破血流,不省人事。
一个星期后,班主任告诉我们,思雯的额头与赛跑道磨擦,留了一条长长的疤痕。由于翻滚的时候右脚扭到重要关节,所以她日后只能靠一支拐杖来走路。我听了,心里愧疚不已。思雯,对不起,是我害了你,请你原谅我。
《我》初中作文 篇4
献血,这个词不会陌生,但有多少人不敢献血。我说呢,献血,并没有那么可怕。
大家都知道,献血是一项慈善活动,献血是帮助那些病重的人,我觉得,献血不必那么格式化,反而要有亲和力。献血本身是一件助人为乐的善事,但因为有些人怕献血,可他们曾知道,他们的一滴血,能挽救多少人的生命,要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献了血,说不定有人从病魔手中逃了回来,你没有献出这宝贵的血,可能有人已经失去了生命。一来一去,相差两个生命呢,你难道忍心看别人熄灭了生命的蜡烛,却不献出那么一点血,你们知道吗?200CC的'血,对我们是没有一点害处的,可对别人来讲,这是一条生命,甚至几十条。病人好了,他们的亲人多么感谢你啊;病人走了,虽然,他们的家人不会责怪你,但你已经失去了一个人本有的爱心。在我眼中,献血是光荣的,是骄傲的,是净化灵魂的,是考验爱心的,是救死扶伤的,是助人的,是可贵的,是体现我们人与人之间友好。互助。团结的一次考试。我们考满分很简单,只需献出一点点的血,可有些人,就是无法突破这道关卡,人生的考试,只有这么简单,但要考100分,要的不止是知识,还有爱!
无偿献血的意义不在于献出的多少,关键在于你做了,你就考了100分,因为你是一个有爱的人,那些只有知识,没有爱的人,没法与你相提并论!
《我》初中作文 篇5
一切仿佛冥冥注定,我莫名其妙的人生竟这样莫名其妙的展开了,把大家弄得稀里糊涂的,我悲,这世上,谁知?谁知?我。
在家里,我就是个乖小孩,开心果,也常是被家人取笑的第一人选,我有个姐姐,她学习成绩很好,长相出众,常被学校嘉奖,因此,在家乡,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王远平”这个名字,而我每次走过,他们都会互相讨论,“那就是王远平的妹妹”。当然,我成了竟争王者 交椅的不二人选。这样活着好无聊。不过,我对学习还有几分兴趣,加上我继承家中有几代人当教师的血统,成绩还算可以(自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天下最好的爷爷。爷爷最疼我,他
传授我数学知识,给予我关爱,使我的妹妹说爷爷只知道关心我。我不希望她这样理解爷爷。
如今我已上了初中,在同学们看来,我是一个腼腆的女生,可她们怎知,我只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办才报以沉默与微笑?几年了?我已经成习惯了?哦,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请原谅我那错误的做法,3年,请给我3年时间,见证我的成长吧!我会让当初的“那就是王远平的妹妹”变为“王远琦有个姐姐”!请相信,我不会是一个走在成功后面的小人物!
对于我的朋友,我需要的仅仅是一份真诚,而我将付出的,是我的一切!还记得我们共聚秋月下,以水作酒,仿古人交友为乐,吟诗作对;还记得我们讨论人生理想,想到以后各奔东西,都不禁流下眼泪;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爬无名山,在途中领悟到友谊的可贵......这一切的一切,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有谁可知,在生活中记忆如此差的我竟会记得过去很久的一点一滴?
是的,这才是我,一个真正的我。以前,我将秘密埋藏于心中,常悲,这世上,谁知?谁知?我。
《我》初中作文 篇6
在我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对我尤其关心,不瞒你们说,每天早晨就带我去吃河粉,这也同时造就我这人在之后特别喜欢吃河粉,吃完河粉就去公园玩,说是公园,也不过是几棵树两张长石凳旁边一大块大空地,那里有滑滑梯、秋千之类的。除了这些,我仍记得我七岁的时候,有一件事让我始终忘不了。
在读一年级的时候,我当时是非常调皮,每次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就跑来跑去,就在这时前面有一堆铁片,很锋利。我正好向那一方向摔了一下跤,铁片掉落,在旁看着我的父亲立刻伸手扶起我,而他的手就被割到,顿时手背那出了一道血痕,父亲二话不说就把我带到别处去,然后自己去擦些药油。
如今我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看到父亲的手臂那一条伤疤,心里总是很难过,有点想哭,父亲当时只说了一句“孩子,我这伤痕没什么,都过去了,你好好读书,就是对我最好的.‘医疗’,别再想太多了!”,年迈的父亲对我尤其高,他对我曾过大的期望,但有时我却让他失望,他无奈之下打我,即使我伤痕累累,也觉得自己好失败,让父亲失望到这程度。
对不起,父亲!